11月1日,開發區交警開展夜查執法。警方供圖
11月1日,昌平交警在回天地區查">
昨日,豐臺交警在小區內給超標電動自行車張貼“提示單”。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攝
11月1日,開發區交警開展夜查執法。警方供圖
11月1日,昌平交警在回天地區查扣了多輛“超標電動車”。警方供圖
自11月1日開始,北京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將面臨扣車、罰款1000元的處罰。為了不讓這些車輛上路,北京交警想了很多辦法,“社區交警”在小區門口進行值守,勸阻市民勿騎超標車上路,同時,還在重點路段開展夜查,查獲了一批超標電動自行車。
截至昨晚6時,北京交警處罰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共計6585筆。
罰款、扣車等方式整治違法電動自行車
自11月1日開始,懸掛“黃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就不能再上道路行駛了,上道路行駛的將面臨扣車、罰款1000元的處罰。隨交警上路執勤時了解到,交管部門正在進行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口頭警告、罰款、扣留電動自行車等方式,綜合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執法工作。
據交管部門的數據顯示,截至昨晚6時,處罰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共計6585筆,其中就查扣了一批過渡期后仍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下一步,交管部門也將聯合有關部門對電動自行車的違法改裝進行源頭治理,同時也將針對居住小區和企業園區內的“僵尸電動車”進行整治。
不要對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加裝
在執法工作中,路面執勤交警將會同治安、派出所警力開展融合執法,圍繞重點路口路段、繁華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違法高發時段點段,依托示范路口、首都鐵騎、路面巡邏警力科學設置執勤崗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規范非機動車通行秩序。
交管部門提示,對于懸掛臨時標識的、拼裝的、不在《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是不能領取白色式樣的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的,需盡快自行處理;如有出行需求,請及時置換《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產品,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攜帶身份證明、購車憑證(發票)及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到北京全市18家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和539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的便民服務點,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上牌手續。同時要正確安裝使用電動自行車牌證,騎行時遵守非機動車通行規定,不要對已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加裝,保障騎行安全。
豐臺
交警進社區勸阻超標車上路
“您好,您這是超標電動自行車,根據規定不能上路行駛了,提醒您抓緊去處置。”昨天,在太平橋東里小區的門口,豐臺交通支隊的民警正和社區工作人員一起,勸導騎行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市民請勿上路行駛。
除了在社區門口進行勸導,交管部門還深入聯合街道和社區,走進小區進行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摸排和提醒。據豐臺支隊安檢科副科長趙立松介紹,目前,他們已經針對轄區內的六十余個重點小區安排了民警進行勸導,很大一部分是依靠此前已經進駐的“社區交警”,“一方面是制止市民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剩余的這些超標電動自行車能盡快得到妥善處置。”趙立松說。
走進小區不久后,交警就在一棟樓旁看到了一輛落滿了灰塵的超標電動自行車,看樣子很久沒使用過了。交警拿出了一張“提示單”貼在了車上,上面附帶一個二維碼,市民可以掃描了解詳情。同時,還給車身上夾了一份由豐臺交通支隊印制的宣傳折頁,上面清晰寫明了相關政策、超標車的處置方式以及合規車的上牌流程和網點。
“這輛車是我們在摸排中發現的僵尸車,下一步我們也將拿出辦法來將這些車輛統一清理、處置。”太東里社區工作人員胡錦洲說道,經過他們的前期統計,這個小區內有大概450輛電動自行車,經過前期的宣傳,只有極少數的超標車還未處置。
開發區
93輛超標電動車夜查中被扣
開發區的早晚高峰的交通特征有比較明顯的潮汐性,一到晚上,就有很多市民從開發區返回大興、通州居住。而電動自行車騎行也是不少市民選擇的通勤方式之一。
為了不留執法空白,開發區交警11月1日起就實施了夜間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違規上路的同步查控。開發區交警大隊大隊長張弛表示,通過當天晚間的檢查發現,確實有市民心存僥幸騎超標車上路,晚上7時至凌晨,多個檢查點共查獲了93輛違規上路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一些騎行超標車上路的市民被查獲后,也感覺很詫異,自己心存僥幸,沒想到交管部門這么晚還在執法夜查。”張弛講述,針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檢查,是近一段時間重點關注的內容,他們也會根據交通流量的變化,有針對性地調整夜查的點位和時間。
開發區內的園區集中,這些園區也是交管部門執法檢查的重點,前期交管部門就陸續開展了多次集中篩查,對于這些超標車輛張貼提示單,告知市民及時處置。張弛表示,下一步他們將會聯合園區管理單位,在園區的出入口進行勸阻和檢查,進一步管理好園區人員的騎行行為。
昌平
回天地區查扣多輛“套牌車”
回天地區是北京交通治理的重點地區,也是實施超標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新政后交管部門關注的重點區域。
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對發放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11月1日起繼續上道路行駛的,交管部門將按照交通違法處理,采取扣留車輛、依法處罰措施。在11月1日,昌平交通支隊多個整治小組就扣留違法電動自行車39輛。
“我們的執法是覆蓋全天的,白天檢查的重點是城市的主干路,晚上主要針對商圈和商業聚集區域。”昌平交通支隊回龍觀大隊大隊長韓飛表示,下一步,他們將發動鎮街開展綜合治理,同時聯系快遞外賣行業,要求企業加強監管,發揮行業自律。
韓飛說道,在執法檢查中,他們發現,有些騎行者為了繼續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還存在著挪用合規車“白牌”的情況,有市民稱買的是二手車,對車輛的號牌問題不知情。因此,他提醒市民購買電動自行車不要選擇來源不明的車輛。
“對于這些車輛主要是民警憑借經驗發現的,一些挪用號牌的超標車雖然掛著白牌,但整車體積明顯比一般的電動自行車要大。”韓飛說,這兩天來已經發現了多輛車輛信息與車號牌注冊信息不相符的電動自行車,涉嫌使用其他電動自行車號牌。
根據相關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的,對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予以收繳,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交管部門可以先予扣留電動自行車,并通知駕駛人及時接受處理。駕駛人將面臨電動自行車依法被扣留,罰款1000元的處罰。
(新媒體責編:qiaoyi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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