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武漢市持續整治“三站一場”(長途汽車站、火車站、軌道交通站和飛機場)、光谷廣場等窗口地段交通環境,嚴查非法營運、私自攬客、違法停車等違法行為。
8月8日至9日,武漢市公安局東湖高新分局交通大隊每天組織30余名警力,在光谷廣場周邊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
9日晚7時40分,光谷廣場地鐵站C出口外人頭攢動,不時有乘客攔乘出租車。突然,一輛黑色轎車停在民族大道天橋下,兩名男乘客拉門上車,司機見民警靠近,趕緊讓兩人下車。正在現場整治的民警靖長虹將該車查獲,見有記者現場拍照,該車司機彭某趕緊用雙手掩面。警方介紹,光谷廣場和民族大道均屬于嚴管路段,禁止違法停車,該車司機面臨200元的處罰;此外,該車還涉嫌非法營運,交由運管部門處理。運管執法人員表示,對非法營運可處罰5000元至2萬元。
在光谷廣場C出口,還不時有電動車攬客。加裝遮陽傘、改裝座椅板、掛上二維碼,幾乎成為這些非法營運“電的”的標配。8月8日,交警現場查扣電動車50余臺,查處交通違法行為30余起;9日,又查扣電動車、摩托車37臺,查處交通違法行為41起。
光谷地鐵站C出口日客流量達10萬人次,節假日逾30萬,非法攬客、違法停車現象較為突出,經常有一些非法營運機動車、“網約車”和“電的”盤踞,容易形成“腸梗阻”。交管部門正以光谷轉盤周邊民族大道、魯磨路為重點區域,采取“警便結合、全面圍堵、集中出擊”方式,精確打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確保光谷廣場周邊交通秩序根本好轉。
本報另一路記者在天河機場出租車站采訪。8月8日晚8時20分,一名出租車司機“挑客”,最終與一名去蔡甸的乘客談定車費200元。市客管處執法人員當即攔停該車,做完司乘雙方筆錄后,將駕駛員相關證件暫扣。
據介紹,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等窗口地段,均設有出租車專用候乘區,出租車應進入專用候乘區,服從調度,依次排隊候客,不得場外攬客、擾亂站場秩序。根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港口、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不服從調度私自攬客的,最高將處以2000元罰款。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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