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輛“克隆”出租汽車剛駛入上海市黃浦區,就觸發了“智慧公安系統”。該系統立刻報警,正在路面巡查的警察隨即出動攔截,前后不到10分鐘。
“克隆”出租汽車實為假冒出租汽車,不法分子將社會車輛噴涂成正規出租汽車的顏色標識,安裝頂燈和計價器,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一輛出租汽車就這樣被“克隆”。以前,科技手段欠缺,執法人員識別困難,上海“克隆”出租汽車一度猖獗,甚至衍生出現換交通卡、使用假幣、搶奪乘客行李等行為。
近年來,上海交通執法部門不斷加大整治力度,通過“亮燈執法”、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打擊“克隆”出租汽車,強化與公安部門協作,加強路面巡查,加大源頭打擊力度。經過交通執法、公安、司法等部門通力協作,上海編織出一張查處“克隆”出租汽車的“天網”,在法律法規、源頭整治、聯動查處等層面實現“無縫銜接”。目前,全市“克隆”出租汽車已被基本清除。
源頭監管“聯查三處”
曾經,“克隆”出租汽車的高額收入讓很多不法分子動起了“歪腦筋”,再加上“克隆”出租汽車懸掛假車牌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侵害乘客權益的行為很難追查,逐漸成為上海交通運輸行業的一大“頑疾”。
當時,相關管理條例還不完善,交通執法部門查獲之后僅能對“克隆”出租汽車處以罰款,對違法車輛和駕駛員無其他強制手段;由于無法掌握“克隆”出租汽車相關資料,公安交警部門在路面巡檢時無法及時判斷,導致其“違法成本低、處罰力度輕”。上海交通執法部門每年查處“克隆”出租汽車超過500輛,約占被查獲的全部非法客運車輛的十分之一。
上海決心解決這一“頑疾”。然而,因為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間的壁壘,出現了各部門單打獨斗的局面。
2014年,《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若干規定》和《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接連發布,對“克隆”出租汽車實行源頭監管,將查處環節前移,追究為車輛提供“克隆”違法服務者的責任。此舉在法律制度層面構建起交通、公安部門綜合監管體系,解決了違法成本低、執法威懾力不足等問題。
在上海市整治非法客運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下,上海交通執法部門聯合公安部門對“克隆”出租汽車非法客運整治形成長效常態聯合執法機制,全市性聯勤聯動每月不少于2次、區域性聯勤聯動每周不少于2次。
上海對“克隆”出租汽車實行“聯查三處”,即:交通執法部門沒收車輛并依法銷毀,對當事人處以5萬元罰款;公安交警部門對當事人實行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處理,對“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治安、刑偵部門對當事人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作出治安和刑事處罰。
首創亮燈執法
在加強聯合查處的同時,上海交通執法部門創新打擊方式,運用科技手段實現“克隆”出租汽車源頭精準打擊。
2017年12月28日22時,全市正規出租汽車頂燈全部顯示為紅色“電調”字樣,時間持續10分鐘。這是上海交通執法、公安部門聯合出租汽車企業首創的“亮燈執法”方式,精準識別“克隆”出租汽車。
聯合管理與科技執法讓查處工作更高效。路面監控抓拍到車輛號牌后實時與“智慧公安系統”中登記的信息進行匹配,若信息不符則立即報警,路面巡查的警察就能夠追蹤違法車輛,實現精準打擊。
出租汽車企業也加入其中。2018年,在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執法總隊的協調下,上海大眾出租租賃汽車公司與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高架支隊三大隊聯合建立“克隆”出租汽車整治工作群,雙方聯動成功查獲多起“克隆”車案件。2019年4月,上海大眾出租租賃汽車公司與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研判中心進行大數據對接,進一步提升聯動整治的精準度和及時性。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執法總隊還聯合公安部門對制售“克隆”出租汽車工具的窩點進行打擊,從源頭上進行遏制。2018年1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市交通委員會執法總隊、市公安局交警總隊和相關區公安分局聯合,對分布在松江等區域內的14處“克隆”出租汽車制假販假窩點開展統一抓捕行動,當日共刑事拘留30人、查扣違法車輛14輛。
2017年查處712輛,2018年查處342輛,2019年查處118輛,今年1月至7月查處9輛——在多方合力打擊下,上海“克隆”出租汽車得到有效遏制。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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