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記者從吉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獲悉,為提高長春龍嘉國際機場道路通行能力,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吉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長春龍嘉國際機場部分路口交通流量進行調整,現通告如下:
路口限行規定:
沿長春龍嘉國際機場一號路由東向西方向行駛的機動車在一號路與八號路路口禁止左轉彎;
沿長春龍嘉國際機場一號路由東向西方向行駛的機動車在一號路與十六號路路口禁止掉頭。
路段限行規定:
沿長春龍嘉國際機場出發層高架橋下橋東匝道口駛出的車輛,需按照車行道邊緣白色虛實線指示行駛,實線一側禁止車輛壓線或向右并線駛上高架橋,虛線一側準許車輛越線超車或向左并線駛入停車場。
執行任務的警車、應急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及保障機場日常運行的作業車輛不受本通告限制。
本通告自2019年6月26日發布,2019年7月1日零時起正式實施。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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