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奮進”系列、全市“治亂緩堵”行動中,四川省廣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展了聲勢浩大的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行動,一改過去對違法人以勸導、批評教育為主的方法,適時采用媒體曝光、罰款處罰等手段,使專項整治行動得以順利推進,交通違法現象有效得到遏制,城市交通文明形象更進一步提升。
交通違法屢見不鮮
8月3日,筆者在廣元交警支隊指揮中心的大屏幕上看到,上午10時許,市區轉盤路北口,數輛電動車、三輪車競與機動車在路口搶行。6分多鐘后,大屏幕切換到蜀門北路市場街口,幾輛電動車、三輪車正從轉盤方向往建設路行駛,爾后出現這些車全然沒有警惕呼嘯而來的各類機動車而橫穿馬路的畫面。
廣元交警分管秩序的副支隊長朱文俊介紹,在市區東壩、南河、上西、老城的大街小巷,電動車、三輪車交通違法已是一個屢禁不止的“頑癥”,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也是一個久治不愈的老“頑疾”,不但嚴重影響了道路暢通,且已對城市文明形象帶來了負面影響,不管是從當前正在開展的“奮進”系列和“治亂緩堵”等活動大局出發,還是從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文明素質、自身安危考慮,都已到了不整治不行的地步。
據悉,電動車、三輪車交通違法和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不僅侵占了公眾利益,而且增加了造成交通事故的機率。在廣元老城區東、西、南、北街的許多地段上,電動車、三輪車和機動車長期擠占人行道停放,不少行人被迫與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非機動車搶行,時常險象環生,無不令人為此捏把汗。
重拳整治交通陋習
7月上旬,城區交警一、二、三大隊分別召開了警民懇談會,會上向社會公布了規范電動車、三輪車以及機動車停放等交通行為的具體方案,進一步完善交通標志標線、停車場點設施,同時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的相關處罰規定,對電動車、三輪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和機動車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的處30、50元的罰款,并制定了長效的管理辦法,每個路段交警將對該區域內發現的電動車、三輪車和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罰,對違法不配合處罰,甚至抗拒執法,情節惡劣的予以行政拘留。
方案公布后,廣元交警一、二、三大隊分別在本轄區內開展整治工作,并有的放矢地在利州東路、利州西路、蜀門南路、蜀門北路、東環路、南環路和老城區東、西、南、北街等易發生交通違法的地段開展重點整治。截至7月31日,城區交警一、二大隊共糾正處罰電動車、三輪車和機動車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1740余起,警告、批評教育3700余人次,暫扣各類違法車輛30余輛,依法行政拘留2人。
前不久,廣元公安交警又推出新的管理措施:凡不聽勸阻,抗拒管理的交通違法行人,將通過電臺、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
“這一舉措出臺后,明顯感到交通違法的人數量減少了。”廣元交警二大隊袁明大隊長介紹說。在公安交警開始動真格查處電動車、三輪車和機動車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專項活動后,許多違法人經交警、輔警和文明交通勸導員的糾正、勸阻后,均樂意接受,表示今后會改正,但仍有一部分人因涉及到個人利益,往往把民警的糾違、輔警和勸導員的勸阻當耳邊風,不理解、不支持民警、輔警和勸導員的工作,有的甚至抗拒執法管理。
針對占道停車管理的問題,廣元交警副支隊長朱文俊要求筆者在文中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城區占道停車系個人占用公共資源行為,理所當然按規定交納停車費。近日,市區部分路段占道停車已經施行計時收費辦法,希望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配合城管部門停車管理收費人員工作,共同創造城區良好的停車秩序。
廣元公安交警主要負責人還表示,市區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己將規范電動車、三輪車和機動車停放等交通行為納入長效管理機制,并在科學規劃建設停車場,合理設置市城區臨時停車點,全面落實《廣元市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的同時,加大力度進行宣傳教育和集中整治,對凡不聽勸阻、抗拒執法的違法人將一查到底,落實單位、職務,并向單位通報其行為請求協助處理;對無單位的將采取行政拘留等手段,確保整治取得成效。
市民支持希望常態
對于廣元公安交警部門動真格規范市區電動車、三輪車和機動車停放等交通行為的舉措,市民對此有何看法,筆者近日也采訪了多位市民,被采訪者不但對這些舉措予以贊賞,甚至還有市民獻計獻策,希望整治行動取得長期實效。
市民龔先生認為,近段時間感到廣元城區街面上違規的電動車、三輪車以及機動車少了,而且在有紅綠燈的路口,許多電動車、三輪車駕駛人都能自覺等綠燈亮了后才通行,這在以前是很少看到的現象,他希望公安交警部門的整治行動長期開展下去,切不可緊一時松一陣,確實讓每個人都養成文明參與交通的良好習慣。
公務員趙女士認為,在人、車、路矛盾突出的廣元城區,文明行車、停車不僅僅是公安交警一家之事,應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因而,每個單位、每個企業、每個社區都要倡導人們文明參與交通,切不要等到有人因交通違法被公安交警部門處罰、通報或是曝光后這才來教育交通參與者。
教師鄧老師則直言,他認為重典能治重癥,對于侵占公眾利益、視他人生命為兒戲還不聽勸阻、強行違規、態度蠻橫的交通違法人,幾十元錢的處罰是不足以讓他們警醒的,既要罰,就要罰得他們心痛,這才會使他們有記性。因此,他建議提高這類交通違法的罰款額度。(柯 林)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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