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員會、市商務局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通告》提出,禁止生產、銷售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對《通告》發布前購買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過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近年來,一些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通過非法渠道流入北京市場,這些車輛違法上路、亂行亂停,不僅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加劇城市擁堵,且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去年12月底以來,北京市公安局聯合交通、商務等相關部門,啟動了“斷源頭、控流通、查違章、凈路面”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各進京檢查站和鄉村卡口累計查扣非法電動三、四輪車2522輛,查處非法銷售門店及庫房151處,刑事處罰175人,扣車894輛。
(新媒體責編:xmtqyd)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