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記者 馬正鄉)人們常說:吃一塹長一智,然而在現實社會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吃了虧還不長記性,依然如故,中牟交警在近日的酒駕醉駕查處工作中,就遇到這樣一位特殊的司機,他昔日酒后駕駛撞斷腿,今朝醉酒駕駛進了監。
2018年11月11日晚上,中牟交警晏飛龍、沈平等人在韓潘路上巡邏,大約到了20時20分左右,他們發現一輛黑色轎車沿韓潘路由南向北行駛,駕駛人可能是發現了巡邏的交警就停了下來,停的時間不長,又開始慢慢前行,執勤民警覺得這輛車有問題,就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但是司機不但沒有靠邊,而是準備掉頭逃跑,在掉頭逃跑的過程中,被執勤民警抓獲。當駕駛人打開車門時,執勤民警明顯感覺到車內和駕駛人身上有很大酒味,隨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其檢測結果是116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于是執勤民警將駕駛人帶回大隊做進一步核查。
經查,該駕駛人姓邢,現年36歲,是開封市金明區杏花營人。據查處的民警介紹,在將邢某帶回的路上,民警了解到,邢某曾經因為酒后駕駛摩托車發生過一起交通事故,撞斷了一條腿,為治療他的斷腿花了好幾萬元。這次喝酒是因為他的媳婦在有三個子女的情況下,這次又懷孕了,而且預產期就在這兩天。心里高興就和他媳婦以及兩個女兒,拉著他的岳父以及內弟,跑了十幾里來到中牟縣韓潘路上一家飯店聚聚。酒席之上,翁婿二人開了一瓶白酒,邢某喝了大概有三兩白酒,到了晚上二十時左右酒席結束,邢某拉著家人開始回家,沒想到沒走多遠,就被巡邏的民警逮個正著。
后經抽血檢測,邢某的血醇含量是:136.73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機動車,中牟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對邢某實施刑事拘留強制性措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對邢某作出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新媒體責編:人員管理)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