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記者 常玉坤 通訊員 孟亮 鄢謙)2019年7月15日,陜西寶雞男子譚某醉酒后在延安市黃陵縣黃陵火車站尋釁滋事,嚴重影響旅客購票及進站乘車秩序被延安鐵路公安處黃陵站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2019年7月15日12時10分,延安鐵路公安處黃陵站派出所接黃陵火車站報警稱,“一名醉酒青年在黃陵站售票窗口,霸占售票窗口不讓其他旅客購買車票,不聽車站工作人員勸阻將候車室外涼亭下鐵皮連座椅掀翻,并揚言說不賣給他去新疆的火車票今天誰也別想買票”。黃陵站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組織警力攜帶約束帶趕赴現場對醉酒青年進行了約束控制。
下午17時該青年逐漸酒醒,經查該青年名叫譚某某,陜西寶雞陳倉區人,系無業流浪人員。有嚴重的酗酒習慣,以到各地民政救助站申請回家路費的方式申請資金,基本用于購買白酒供其飲用,曾因酒后尋釁滋事被北京、上海兩地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
延安鐵路警方提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予以處罰。醉酒不是逃避法律的理由,醉酒期間違反國家法律同樣受到處罰。
目前,該青年因尋釁滋事違法行為被鐵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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