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豐喜大道華晟崗附近路段,對一輛牌號晉MSA***二輪摩托車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解某某不僅喝了酒,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民警立即對其采取控制措施,并帶回大隊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呼氣檢測,顯示解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5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同時查明,解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所駕二輪摩托車懸掛的晉MSA***號牌信息與本車大架號不相符,系使用其他車輛號牌。據解某某稱,該摩托車是自己貪圖便宜,從二手車交易市場買來的,至于號牌是真是假,他也從來沒有查詢過。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解某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臨猗交警依法扣留了摩托車,收繳了晉MSA***號牌,同時給予解某某6300元的嚴厲處罰。(王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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