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一男子因無證、醉駕被查,為躲避重罰,竟冒用其哥哥的名字,結果還是被執勤交警當場識破。
當日8時40分許,石家莊市平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溫塘中隊民警按照大隊的統一部署,在鋼城路與外環路交叉口開展酒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期間,執勤民警在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前方一輛車牌號為冀AJ54XX白色轎車在道路中間走走停停,行跡非常可疑。民警見此狀況,立即上前查看情況,當駕車男子搖下汽車前窗玻璃后,一陣酒氣撲面而來,民警立刻示意該男子下車接受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75mg/100ml,系醉酒駕車。
民警要求該男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但該男子閃爍其詞,一會兒說在放在家里,一會兒說在車上,拒不出示相關證件。當民警讓該男子報身份證號時,該男子稱自己記不起來,民警再問其叫什么名字,稱自己叫“劉某雄”。通過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劉某雄”身份證照片與眼前的違法男子不是同一人,信息顯示為“劉某寶”,但該男子百般抵賴拒不承認自己的身份信息有誤。經過民警嚴正警告和耐心勸導,該男子終于道出了自己的真實姓名叫劉某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劉某雄”是他的哥哥,企圖冒用他哥哥的駕駛證減輕處罰,可最終還是被交警識破。
目前,民警對其駕駛車輛依法扣留,劉某寶對涉嫌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記者 王彥生 通訊員 郭俊嶺 朱曉明)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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