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山西省臨猗縣某客運公司因車輛逾期未檢驗,存在安全隱患,其負責人被交警大隊車管所約談。
約談中,車管所向客運企業負責人通報了逾期未檢驗的車輛情況,提出整改方案和期限,督促其盡快完善車輛檢驗手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同時要求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度,認真做好源頭隱患排查、整改、“清零”工作,對每一輛客車都要定期檢驗、維修和保養,進行全面檢查,禁止“帶病”出站上路。要加強駕駛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升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杜絕酒駕、毒駕、超員、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發生,為實現“減量控大”事故預防目標工作夯實基礎。(王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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