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國省道交通秩序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起無證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受到嚴厲處罰。
當日9時許,該大隊民警在209國道北景檢查執法站,對一輛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駕駛員徐某某稱駕駛證忘帶了,可民警通過公安網查詢卻發現,徐某某2008年取得C1駕駛證,2014年到有效期后,至今未參加審驗,換領新的駕駛證,因逾期已被交管部門依法注銷,目前呈無證狀態。
經過普法教育,徐某某最終認識到自己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向民警保證在取得新的駕駛證之前,絕不再開車上路。最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徐某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做出罰款2000元處理。(王惠兵)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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