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夜間 21 時,正在煙臺高新區緯五路執行酒醉駕查稽行動的煙臺交警五大隊執勤民警,在攔截一輛由西向東開過來的白色小客車后,當執勤交警上前要求駕駛員降下車窗玻璃時,馬上就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酒精味道。
經過執勤交警的詢問,駕駛員和旁邊副駕駛座位上的男子都已喝酒。執勤交警隨即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駕駛員酒精含量為3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就在民警依法要求駕駛員韓某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時,駕駛員韓某卻湊近執勤交警連連說道:“我有駕駛證,不過我也有難言之隱”。
聽到這里,執勤交警也是一頭霧水,趕忙對駕駛員韓某進行了開導,勸說他保持平和心態,就連和他一同喝酒后乘車的副駕駛男子也和交警一同對他進行勸說,不妨說一說他的“難言之隱”。不料,韓某卻始終也不肯說出他口中的所謂"難言之隱"到底是為了什么?
交警在再三勸說無果之后,要求韓某抓緊時間出示他的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不過,韓某始終不肯拿出來。民警隨即使用系統查詢,結果韓某的所謂“難言之隱”真相大白,原來韓某在今年的這個月,也就是10月2日,才因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在煙臺市萊山區被交警查獲,并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且駕駛證被依法暫扣,也就是說,目前韓某屬于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及涉嫌二次酒駕違法行為。
韓某見執勤交警已經全部查證了自己的過往違法事實,不得不老老實實的按照執勤交警的要求依法履行了相關的法律程序,等待韓某的將是嚴厲的法律懲處。(圖/文 呂本政 宋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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