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就《對違法逃交收費公路通行費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公開征求意見。根據新規,強行闖卡通過收費公路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違法逃交公路通行費將納入失信聯合懲戒主體名單(簡稱“黑名單”),失信主體將被拒絕通行收費公路。
根據新規,違法逃交收費公路通行費的相關主體存在以下行為的,列入黑名單并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具體為:假冒軍隊車輛、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統一標志的制式警車和搶險救災等車輛逃交車輛通行費的;采用偽造通行費票據、通行卡和各種證件等弄虛作假手段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倒換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車載器(ETC標簽)、通行卡,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3次(含)以上的等等。
據悉,失信主體信息將通過交通運輸部、市交通委政府網站,“信用中國(北京)”“信用交通(北京)”等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通過主要新聞網站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
根據新規,各相關部門、各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單位、ETC發行單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一種或多種懲戒措施。最嚴重的懲戒措施為失信主體將被拒絕通行收費公路。另一項措施為限制失信主體享受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收費公路通行費優惠。
本次新規還明確規定,高速路闖卡行為將被治安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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