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汾陽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登記和道路通行管理,有效治理電動自行車突出違法行為,全力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汾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將從即日起開展電動自行車常態化交通違法專項治理工作,重點嚴查以下這些行為:
1、未懸掛號牌上道路行駛;
2、電動自行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不服從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協管員引導;
3、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
4、不按規定停放;
5、飲酒、醉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以及麻醉藥品后駕駛;
對于上述違法行為,汾陽交警將啟動“最高等級”管理,違者將按照《呂梁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文明交通人人共建,文明城市人人共享!讓我們從自身、從點滴做起,做一個文明的交通參與者,為創建“文明城市”貢獻力量。
汾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2022年8月8日
(新媒體責編:郭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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