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日從中國民航局獲悉,民航局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實施方案》。民航局表示,按照積極穩妥、有序開放、逐步推進的原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分階段、分步驟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具體試點內容為:
(一)中國民航局在現有航權安排之外,鼓勵并支持指定的外國空運企業在海南省具有國際航空運輸口岸的地點經營第三、四、五航權以及試點經營第七航權的定期國際客運和/或貨運航班,第七航權航班每條航線客、貨總班次最高每周分別為7班。海南省已開放的第三、四、五航權航班無班次限制。
(二)指定的外國空運企業經營上述第三、四、五航權航班時,可根據雙邊航權安排規定的航線表及運力額度,在海南與中國境內除北京、上海、廣州以外的具有國際航空運輸口岸的地點之間行使客運中途分程權,每條航線班次最高每周為7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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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定的外國空運企業經營上述第七航權航班時,在海南與中國境內的其他地點之間無串飛或中途分程權。
(四)第七航權的試點開放政策按照國家外交、航空安全、應急管理以及運輸發展等宏觀調控政策實施。中國民航局根據宏觀調控需要、公共利益考慮或依據試點評估結果,適時調整第七航權試點開放政策。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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