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記者從吉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針對近期大貨車違法行為突出的情況,吉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從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全省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貨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以穩定交通安全形勢,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發態勢,實現貨車安全隱患明顯減少,通行秩序明顯改善,駕駛人守法意識明顯提高,為群眾出行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據悉,此次行動整治的重點車輛包括渣土工程運輸車、沙石料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危化品運輸車等中重型載貨汽車及掛車;整治的重點路段是貨運流量集中的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城市周邊道路,特別是國道102、201、202、203、302、303線,長吉北線、科鐵線扶余至松原段,以及全省排查出的268處事故多發點段等重點路段;整治的重點違法行為包括超載、非法改裝拼裝、報廢車上路行駛、準駕車型不符、安全設施不全、逾期未年檢、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不懸掛號牌、假牌套牌以及強超強會、夜間闖紅燈等。行動中,全省交警會同交通、安監等部門深入貨運源頭地和目的地進行摸排檢查,與供貨方、使用方企業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告知源頭地不得為車輛超載裝運,使用方不得與超載車主簽訂合同,貨運車輛發生死亡事故的倒查“兩地”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同時對本地貨車及駕駛人數據進行集中篩查,對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的車輛和記滿12分、逾期未審驗的駕駛人,集中開展告知提示督促辦理業務,清理源頭隱患。車管所部門嚴格依法辦理注冊、注銷檢驗業務,嚴禁違規操作。要加大對安檢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凡是發現為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貨車出具檢驗合格報告的,要嚴格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全省交警將加大路面執法力度,全覆蓋、零容忍做到“見違必糾、糾違必處、處罰必嚴”。
強化聯合執法。大力開展治超工作,點線結合形成嚴管態勢,絕不允許超載貨車不受管控任意行駛。要強化定點管控,公路要全面啟動治超站,根據治超需要啟動臨時治超點,城市要在主干道、進出城通道增設臨時執勤點。要強化巡邏管控,在貨車違法高發時段加大巡邏頻次,尤其要突出夜間管理,防止貨車司機利用夜間時段躲避查處。
強化科技應用。要充分發揮緝查布控系統作用,對逾期未年檢、未報廢的貨車,對預警信息要集中警力攔截查處,提升管控能力和查處效率。
堅持從嚴處罰。要以“全覆蓋、零容忍”的態度,做到“見違必糾、糾違必處、處罰必嚴”。對貨車突出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照上限處罰,對貨車非法改裝、拼裝的一律追查汽車改裝廠,對貨車超限超載的一律追查貨源地,對違法說情包庇的一律交由紀檢部門進行調查。對超載車輛要嚴格按照治超規定處置,處二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并記分;對非法拼裝或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要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二千元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屬于非法改裝車輛的,要暫扣車輛,責令恢復原狀,并處五百元罰款;對于車輛識別代號與行駛證不一致的,視情分別按照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處理,要予以收繳,扣留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記12分。其中,對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并處15日以下拘留;對危化品運輸超載的,使用不符合標準車輛運輸危化品的,運輸危化品車輛未經批準進入限行區域的,未取得通行證運輸劇毒化學品的,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車輛未懸掛危險化學品標志或者懸掛噴涂的標志不符合標準的,不配備押運人員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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