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靈寶市影劇院廣場禁停的通告
為給我市居民提供良好的活動健身場所,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道路交通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靈寶市公安交警大隊決定對靈寶市影劇院廣場區域實施禁停交通管理措施,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禁停區域
澗西區影劇院廣場區域
二、處罰時間
2018年6月25日起,靈寶市公安交警大隊將在該廣場對違停車輛進行現場拍照取證,對違反規定者依法予以處罰。
三、處罰措施
靈寶市公安交警大隊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三條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八條第六項之規定,對“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并可拖移機動車的處罰。
靈寶市公安交警大隊
2018年6月19日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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