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19日,上海警方再次組織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整治。通過“全警聯動”緊盯全市各復雜路口、主要路口等交通違法常見、多發的路口。
警方著力整治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包括:無牌無證、加裝車篷電動自行車,加裝動力裝置人力三輪車,低速電動、燃油車上路行駛行為;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闖禁令等亂騎行行為;行人“闖紅燈”、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等亂穿馬路行為;遇停止信號,路口非機動車超越停車線停靠、行人未在人行道等候通行等行為。
昨天晚高峰期間,市民張某騎共享單車沿南京西路行至華山路時被靜安交警攔下。民警指著路口醒目的“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標志問張某是否看到,張某不好意思地表示今后一定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再為一己方便而擾亂交通秩序。民警對她“非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并詳細告知除南京西路全線“禁非”外,靜安區北京西路、常熟路、江寧路、茂名北路等多條道路的相關路段全天雙向“禁非”或單向“禁非”,騎行要規劃好路線并注意觀察道路標志。
昨天,黃浦交警在復興東路中華路路口攔下一輛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電動車。當事人鄧某非常委屈,申辯說自己本來是在非機動車道騎得好好的,因為要繞開障礙物才騎到機動車道上。民警仔細查看了道路情況后,對鄧某“非機動車借道行駛后不立即返回非機動車道”的違法行為處以30元罰款。民警解釋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鄧某在有條件返回非機動車道的情況下沒有立即返回,這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昨天,在奉賢區解放東路望園南路路口,民警攔下了騎共享單車逆向行駛的湯某,對他“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湯某心有不服,表示自己如不逆行這一小段路則要繞一大圈。民警告訴他逆向行駛嚴重影響了交通秩序,不僅給他人通行帶來不便,更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對自己的人身安全也造成威脅。
據了解,這已經是上海第九次集中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上海公安交警部門表示,攻堅整治行動還將持續開展,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能夠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杜絕亂騎行、亂穿馬路行為。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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