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和父母簽訂不要財產不養老的協議有效嗎?無效!7月5日,記者從四川廣安市前鋒區法院了解到,近日該院巡回審理了一起特殊贍養糾紛,被告小林(化名)與父母簽訂的不養老協議,被當庭認定為無效協議。
把小林告上法庭的,是他的媽媽汪某(化名)。原來,小林的父親老林(化名)脾氣火爆,小林小時候經常被父親吼罵,長大后也經常被父親吆五喝六,父子倆的矛盾也日益激化。小林結婚成家后,老林夫婦經常和小林夫婦吵架,一家人的矛盾越積越深。十年前,老林夫婦與小林夫妻簽訂協議,約定小林夫婦不繼承老林夫婦的財產,老林夫婦也不要小林夫婦贍養。去年7月,老林去世,留下妻子汪某獨自生活,由于年齡增大,日漸多病,汪某的生活越來越困難。無奈之下,汪某將女兒和兒子小林告到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經開區法庭,要求兒女支付贍養費和醫療費。
近日,前鋒區法院到汪某所在的村委會巡回審理此案,附近四五十名群眾前來旁聽。在庭審過程中,汪某的女兒愿意給贍養費和醫療費,可小林認為父母曾經嫌棄他,并出示了與父母簽訂的不贍養協議,因此只愿讓母親跟隨其生活,而不愿給贍養費。但法庭認為,這份協議違背我國《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屬于無效協議,不能作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證據。最后,法院當庭判決:兩被告按月支付汪某贍養費各300元,醫療費報銷后不足部分由二被告各承擔一半。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