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是個孩子!你們為什么罰那么重?
乍一聽到這句話,廳哥還以為又是哪家的熊孩子打碎了鄰居家的玻璃,萬萬沒想到的是,這是一個已經31歲的“孩子”。
4月17日上午,一輛鄂F號牌重型牽引車行經佛山一環南延線順德南水路段時,被執勤交警截停檢查,司機下車后出示了駕駛證。駕駛證上的照片是司機本人,但上面的姓名、住址等字跡粗糙,甚至有字體墨跡走水,民警立即將資料輸入系統里查詢。結果,卻查不到資料。
面對民警的詢問,司機狡辯稱這個駕駛證是他朋友的,他有證,但忘記帶了。民警通過他的身份證號查詢發現該司機駕駛證已被注銷。瞞不過交警,司機只好老實交代,原來,司機姓陳2010年考取了B2駕駛證后開始從事運輸行業,2011年因交通肇事罪被拘役和吊銷駕駛證。但陳某想繼續干回老本行,偶然一次上網一個廣告信息的彈窗引起陳某注意,上面寫著可以快速領取駕駛證。
一心想要拿證的陳某看到這則消息后,通過微信聯系到了辦證人員,一番討價還價后以100元成交。
前方高能!前方高能!前方高能!
4月18日,陳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受調查處理。根據相關規定,使用偽造駕駛證陳某將被處以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對此,其父母情緒異常激動:“你們太過分了,他還是個孩子,才31歲!你們為什么罰那么重?”
31歲還是個孩子?民警現場聽到這句話都懵了!雖然說無論子女年齡多大,在父母眼中永遠都是孩子,但是這對父母錯誤的溺愛只會毀了孩子!事實上,無論是孩子還是成年人可能在處罰的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在對錯的評判上應該一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證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不但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潛在的威脅,更重要的是,一旦出了事,對無辜的家庭和企業都會造成傷害。所以,各位老板在聘請司機時一定要擦亮眼睛!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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