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為全力以赴防事故、保暢通,最大限度地為廣大人民群眾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懷化交警直屬三大隊嚴格遵照上級部門指示,按照各項行動方案要求,從嚴查處嚴重擾亂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禍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治理交通秩序亂點、事故多發路段,規范轄區道路通行秩序,全力維護2019年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穩定,同時將部分情況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
一、事故多發路段
新晃縣G320國道(沙灣大橋路段)1716KM+300M至310M處,該處為“T”型路口,路口沒有紅綠燈,車輛不按規定讓行,導致該處事故多發,提醒廣大駕駛員通過“T”型路口時,注意減速觀察是否有車輛正在通過,并停車讓行。
二、高風險路段
鶴城區S312省道分水坳隧道,該隧道長坡隧道反光標示不強,車輛通過隧道時注意減速保持車距,隧道內切勿強行超車。
三、典型違法案例
案例一:2019年5月21日,懷化交警直屬三大隊在市迎豐中路順天大道路口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上午11時06分許,執勤民警在檢查一輛號牌為湘N0FH60的小車時,駕駛員只提供了行駛證,卻無法拿出駕駛證。民警在檢查車輛行駛證時發現該車年檢已過期,于是依法將車輛暫扣。后經交警系統查詢,駕駛員王某持有D照,只能駕駛摩托車,且其在2017年就因準駕不符被高速交警部門將駕駛證扣留至今。這次駕駛小車上路又屬準駕不符及駕駛證扣留期間駕車上路。目前,王某因準駕不符、駕照扣留期間駕車上路及車輛年檢過期已被交警部門處罰。
案例二:2019年6月4日早上,懷化交警直屬三大隊民警在城東石門執法服務站門前開展道路稽查行動,8時25分許,執勤民警攔住了一輛經過該路段的無牌普通兩輪摩托車,現場駕駛員未佩戴安全頭盔,且無法拿出任何有效證件。民警依法將該車暫扣。后經交警系統查詢,駕駛人王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據王某后來交代,其所駕摩托車為二手市場購買,購買時車上并無號牌、也無保險等手續。目前,駕駛人王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未懸掛號牌、未購買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未佩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被交警部門處罰。
四、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2019年6月5日早上6時33分,在懷化市鶴城區正清路新中醫院路段,一輛牌號湘N0XXX6的白色小車在越雙黃虛線轉彎掉頭時,與一輛從對向車道直行的兩輪摩托車相撞,所幸當時摩托車速度不是太快,發現小車后及時減速,車上人員并無大礙。
小車駕駛員楊某轉彎時未事先觀察道路情況,未提前避讓對向車道的直行車輛,負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而摩托車駕駛人楊某未在道路最右側車道行駛,且車后座搭乘兩人,有超員的交通違法行為,負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
法律延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
不管是準駕不符、無證駕駛還是其他交通違法,任何違法行為都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隱患,都會危及自身、他人以及公共安全,交警部門開展的各類道路交通專項整治行動,不僅是凈化道路交通環境,更是為了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此,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向交警部門舉報交通違法線索,對交通違法形成高壓態勢,警民共建懷化平安和諧交通。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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