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信陽高速交警八大隊民警在淮信高速公路淮濱收費站執勤。16時許,一輛豫D牌照的銀灰色小車進入民警視線,該車駕駛員在排隊繳費過程中面對前方執勤民警時顯得神色慌張,這一異常表現頓時引起民警警覺,民警遂主動上前檢查。
駕駛員故作鎮定地拿出一本姓名為“白某”的駕駛證交給民警,核查比對發現,白某照片與該男子相貌特征明顯不符。通過人臉識別系統比對,該男子姓盧。
面對民警的質詢,盧某始終不開口,以為這樣就能逃避處罰。民警隨后向盧某出示了其駕駛證信息查詢結果,在證據面前,白某承認了其駕駛證因醉駕被吊銷,自己在駕駛證吊銷期間仍駕駛車輛,使用他人駕駛證應付檢查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吊銷駕駛證期間駕駛機動車的,將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
民警責令盧某將車交由同車持證人員駕駛,對其使用他人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對其吊銷駕駛證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向盧某開具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告知其15日內到隊處理。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