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記者從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了解到,人民大街禁止摩托車通行,長春交警提醒摩托車、電動車車主,請您選擇好出行路線,同時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切勿違反禁令標志、標線指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相關內容,處200元罰款、記3分。
為打擊摩托車、電動車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貫徹落實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車違法亂象的工作要求,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以“堅決鞏固成果、堅決遏制反彈、堅決打擊亂象”的“三個堅決”工作姿態,全面治理人民大街超標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直屬大隊通過全面增加警力投入、“定點查、動中管”等方式,深入外賣騎手聚集點開展教育活動,約談外賣企業商家代表,建立外賣騎手違法黑名單,聯合周邊學校、企事業單位建立“警+校+企”聯動長效機制,建立齊抓共管新模式,不畏酷暑,勇于擔當,讓違法行為無所遁形。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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