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駕車過程中若有撥打電話、收發微信、撿拾東西、玩游戲、看導航等行為,都會分散駕駛人注意力,降低駕駛人控制車輛能力,容易導致交通堵塞或事故發生,是公安交管部門嚴查嚴管的交通違法行為,但總有個別駕駛人心存僥幸,鋌而走險,最終付出沉重代價。
10月22日凌晨3時許,山西臨猗居民王某某駕駛晉M26***牌號小型轎車,沿三管村街道由南往北行駛中,手機鈴聲突然響起,就在王某某從口袋掏手機準備接聽電話時,錯把油門當剎車,且方向偏離正常軌道,直接撞到路東側的一根太陽能燈桿上,造成路燈桿及車輛前部損壞的一起單方面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王某某駕車逃離事故現場,8時許,臨猗交警大隊事故科接到群眾報警后,快速鎖定肇事車輛,成功控制肇事逃逸者王某某,并根據王某某供述及現場勘察結果,認定王某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王某某不僅承擔了路燈桿的維修費用2000元,及個人車輛的全部維修費用,還將受到罰款2000元、記12分,并處行政拘留的嚴肅處理。(通訊員/王惠兵)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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