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務廳近日印發《湖北省制止餐飲浪費行業規范(試行)》,要求餐飲經營者執行適量點餐提醒提示制度,設置最低消費。《規范》明確,餐飲經營者要主動為消費者提供剩食打包服務,提倡剩食打包積分獎勵,對剩食超過一定數量不打包者,增加餐余收費。
有人講,這其實就是“不打包罰款”,有關方面可能是為了避免引發爭議,才稱之為“增加餐余收費”。背后是否有這樣的考慮,暫且不議,但根據這一規定,以后在湖北省的飯店吃飯,如果剩飯剩菜超過一定的量,而且不打包的話,則要額外收費。
出臺這一規定,有著較強的現實針對性。現實中的餐飲浪費,不僅表現為剩余了大量的飯菜,還表現為很多人一剩了之,根本就沒有打包的習慣。應當相信,上述規定會產生一定的倒逼效果,但也不能太過樂觀。不少人擔心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有的消費者為了避免被“增加餐余收費”,同意或者要求飯店打包,但打完包帶回家,根本就不食用或很少食用,甚至走出飯店就往垃圾箱里一扔。倘若這樣,不僅沒有節約的效果,反而增加了垃圾分類的難度。
這其實是一種“浪費轉移”,看起來盤子光了,食物都被帶走了,但浪費并沒有解決,而是換一種方式存在。
餐飲浪費可能“轉移”,這個問題提醒我們,要反思遏制餐飲浪費的方式有沒有需要完善的地方。盤子里有沒有剩食物,剩多少食物,都是結果而不是原因。如果節約理念深入人心,無論是飯店還是消費者都高度重視這個問題,沒有剩余,何須打包?
餐飲浪費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消費者的問題,也有飯店的原因,有些還涉及餐飲行業的痼疾。此次湖北省出臺《規范》,要求餐飲企業執行適量點餐提醒提示制度,禁止設置最低消費,就指向了餐飲行業一個由來已久的問題:一些飯店不僅沒有制止反而變相制造和縱容了浪費,并且從浪費中受益。單講最低消費,有一段時間討論得熱熱鬧鬧,后來漸漸悄無聲息,一個事實是,很多飯店都有最低消費,而且標準不低。可以說,最低消費造成了不少浪費。
指出這一點,意在提醒光盤行動不能只盯著盤,不能把是否打包作為判斷光盤行動成效的標尺。即使我們通過一些技術手段,比如加大懲戒力度,讓盤里的菜都裝進了打包盒,但并不意味著就一定杜絕了浪費。如果打包客觀上造成了“浪費轉移”,甚至給垃圾分類處理帶來了壓力,那就走向了遏制餐飲浪費的反面。
嚴防“不打包收費”造成“浪費轉移”,最關鍵還是要從源頭抓起。一是推動節約意識深入人心,形成習慣,摒棄“好面子”“講排場”等陋習,防止誘導消費、強迫消費。二是把節約舉措落細落實,從每一個環節抓起,凡是有利于節約的事都要做,凡是影響節約的障礙都要清除。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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