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今年6月8日,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街頭發生一次交通事故,69歲的劉德科被一名小伙子推著電動自行車剮撞在地,卻被人群圍堵,稱他對高考生“碰瓷”。事后證明,小伙子非考生,并向警方承認自己撞了老人。
可即便當地交警做出了撞人者負全責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劉德科仍逃不出“碰瓷”的輿論漩渦,他和老伴的照片仍被貼上“碰瓷”的標簽在網絡流傳……他不但受到網友的譴責、攻擊和詆毀,現實中也被人指指點點,甚至拉扯推搡;只能隨身攜帶復印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便隨時應付“道德警察”們的盤查和詰問。
而這都源于現場不明真相的圍觀者的誤解、臆測,以及添油加醋的傳播。
從客觀角度來說,我們理解現場圍觀者和網友,他們在真相未明的情況下,有對碰瓷本能的憎恨,也有樸素的“正義”感,以此來提醒更多人,避免被“碰瓷老人”敲詐勒索。
但這種打了引號、用錯地方的“正義”,最終也成了對他人的惡意,對當事人的傷害。
可以說,這是在網絡和智能手機普及的當下常常發生的事,也是后真相時代一個絕妙隱喻,讓人憂慮,又讓人無奈。
這事兒看似遙遠偏僻,卻隨時可能近在咫尺。我們今天可以作為“正義者”占領道德高地;明天也有可能成為大家眼里的“碰瓷者”,在眾口鑠金的輿論暴力中百口莫辯。
這就是“后真相時代”的真相:很多人不關心真相,只關心自己認為的真相,而自己認為的真相,又是情緒驅動的。也只有在事實判斷秉持證據至上的原則,才能跳出“只顧情緒,不顧真相”的困局。
回到此事上,我想呼吁處于網絡時代和信息爆炸時代的每一個人:少些偏聽與鍵盤俠姿態,多點求證精神與克制。
否則,你發出去的“正義之聲”,可能成為傷及無辜的一顆子彈。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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