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承認公攤面積的存在,但其計算理應是準確、透明的;至于無需精裝修的公攤部分,更沒有理由讓購房者多掏一份裝修費。
房屋公攤面積的話題仍在繼續。繼前不久《“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一文追問公攤面積占比的正當性以及取消公攤面積的影響后,近日又有媒體報道指出,一些市民買的精裝房裝修價格是根據建筑面積計算的。
湖南長沙市有市民就稱,“我買的是精裝修房,買了之后通過核算發現,其中精裝修費用高于市民正常裝修費用。詢問之后才知道,房子的精裝修費用居然根據建筑面積計算,這樣業主們都虧了很多”。
現行的精裝房銷售,一般都是按照清水房價格+裝修價格計價。其中,裝修價格有幾套方案可供購房者自主選擇。但從多地媒體披露的情況來看,房屋裝修面積按建筑面積計算,似乎成了行業“潛規則”。
以一套裝修價格為2000元每平米的房屋為例,假若該房的建筑面積為100平米,實際使用面積只有80平米,那么,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裝修費用則為20萬,而非16萬。
該收費規則的合理性疑問在于,精裝修的部分只有實際使用空間(室內面積),公攤部分,像樓梯間、變電室等的裝修,本就是不分清水房與精裝房,都由開發商計入了房屋銷售價格。再讓購房者為這部分支付“裝修費”,難免有重復收費之嫌。
關于公攤面積的計算,雖然不乏具體標準,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模糊空間比較大,往往都無法進行有效評估。這也是公攤面積的存在合理性引發質疑的關鍵所在。
事實上,針對此爭議,一些地方已經出臺了標準。像長沙住建委今年6月就發文明確,公共部分裝修、普通入戶門、室內排水、強(弱)電的配管、配線,應計入毛坯房價格,不計入全裝修價格。不過就購房者的反饋看,規則的執行存在問題。
當然,一如公攤面積是否應取消的爭論一樣,也有人指出,公攤面積是否計入精裝修面積只是一個計算口徑的問題,對開發商來說,如果按套內面積計算,相應地提高單價,同樣可以做到精裝修的總價不下降,其實只是一個數字游戲而已。
這種說法或具有某些合理性,但卻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即無論是公攤面積計算的模糊性,還是將公攤面積納入精裝修計價,都與相關規則和法律的執行不強,造成在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構成了巨大的信息不對稱局面有關。這種不對稱的局面應該要打破,而不是縱容其繼續,并默認其“存在即合理”。
如果說對公攤面積作統一的比例限定,存在難度,也無多大必要。但不管公攤面積多大,都理應是透明的,無需精裝修的公攤部分,更沒有理由讓購房者掏裝修費。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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