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布《分娩鎮痛試點工作方案(2018-2020年)》,同時印發《分娩鎮痛技術操作規范》《分娩鎮痛技術管理規范》等四個文件!斗桨浮诽岢觯2018年至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遴選一定數量的醫院開展分娩鎮痛診療試點工作,試點醫院應在2020年年底前達到分娩鎮痛技術操作和管理符合規范要求,而且椎管內分娩鎮痛率≥40%。
沒想到這個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方案和其他幾個相關文件,引發了網民的廣泛關注。之所以如此,與分娩鎮痛涉及到每個家庭有關,也因為產婦分娩太痛跳樓等事件在民眾心里投下的陰影,導致部分民眾認為,這個試點方案一出,孕婦們普遍關心的問題或將得到迎刃而解。以至于網上出現了不少解讀的帖子,比如認為“婆婆的反對也要無效了,國家發文指導:這種分娩方式要全國推廣”等。
開展分娩鎮痛試點的一大目的,是為了提高圍產期醫療服務質量,提升產婦分娩鎮痛水平,使產婦能夠在相對舒適的情況下完成分娩。因此,網民對于分娩鎮痛試點工作的理解一部分是正確的,但與此同時,民間對分娩鎮痛試點也存在一些誤讀,假如這些誤讀不消除,不僅會給試點工作帶來影響,而且還可能讓圍繞如何選擇分娩方式的醫患溝通變得更加困難。
我國的分娩鎮痛率的確較低,目前尚不足10%,遠低于歐美發達國家60%的比例(美國的這一比例為85%,英國為98%,加拿大是86%),國家開展分娩鎮痛率試點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將無痛分娩率提升上去,但這并不意味著分娩鎮痛尤其是最起作用的椎管內阻滯適用于所有孕婦。任何一種藥品和療法,都有它的副作用與禁忌癥,這需要專業判斷,需要統一標準,需要相對規范的流程,而我國恰恰在這方面尚且缺乏規范,這也是導致分娩鎮痛率不高的一個原因。這次出臺試點方案,就是為了在這方面做出進一步規范,并在規范化試點中進一步考量分娩鎮痛的利弊和技術規范的合理性。
“規范”不是放開,“提倡”不是人人適用,民眾不宜對國家發布分娩鎮痛試點工作方案做過度解讀,認為醫護人員再也不能不理會產婦自己選擇分娩方式的要求了。既然是試點,就說明存在進一步調整的可能,且具體病例需要具體分析,醫療方面最需要個性化診療,專業方面的事還是交由專業人員去選擇和面對為好。
分娩鎮痛不等于剖腹產,或者可以說,分娩鎮痛是減輕自然順產的鎮痛方式,與剖腹產屬于完全不一樣的分娩方式,但不少人常常將兩者混淆。醫生反對的是產婦隨意要求剖腹產,部分產婦強烈要求的就是讓自己剖腹產,而甚至所謂“婆婆”反對的同樣是剖腹產,因為剖腹產可以導致疤痕子宮,影響孕育二胎等。近年來一些地方出現的幾起產婦跳樓事件,也是因為產婦提出的剖腹產要求,沒有得到其家人的同意。
必須看到,醫務人員提倡分娩鎮痛,但反對隨意剖腹產。提供分娩鎮痛的目的,就是為了減少剖腹產,這一點在這個方案當中就已明確寫入。假如民眾誤讀了這一點,將來也許會有更多產婦和家屬出于各種目的,要求醫生“及時”為自己實施剖腹產,這樣一來就會適得其反,背離了分娩鎮痛率試點的初衷。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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