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德云社相聲演員吳鶴臣于4月8日突發腦出血住院治療,隨后其家人在眾籌平臺發起眾籌,金額為100萬元。這一舉動旋即引發網友“騙捐”“逼捐”的質疑,稱吳鶴臣家里在北京有兩套房、一輛車,大病也有醫保,怎么會需要眾籌100萬?
對此,吳鶴臣妻子張泓藝回應稱,眾籌100萬是因自己不懂平臺設置,錯將籌款上限設為目標金額。家中兩套公租房均無權限轉賣,車子也因要送病人不能轉賣。吳鶴臣的母親需要照顧偏癱父親,他們平時沒有積蓄,自己也為照顧丈夫辭去工作,兩人失去經濟來源,昌平區相關居委會證明情況屬實。但是并不被觀眾所買賬。
吳鶴臣的眾籌之所以會引起質疑,其引爆點與此前的羅爾事件是類似的,即家有房產或者“家有余力”的人是否有資格發起網絡求助。在發出質疑的網友看來,很顯然,需要發起求助的人,必然是已經是在經濟或能力上“無計可施”的人,是真正需要集眾人之力去幫助的人。比如,就有網友質疑,吳鶴臣家中有車有房,難道這些家產不能抵押用作吳鶴臣的治療費用嗎?但公租房既不能轉賣也是不能抵押的。另外,更有網友質疑,作為德云社的相聲演員,好歹也算是明星,難道就連治療款都拿不出手嗎?
這是當下比較常見的思維,卻是一種比較狹隘的公益認知。有了困難,首先遵守“先己后人”的就近原則固然沒錯,但每個人的心性和思維方式不同,就必然決定了在面對此類問題時的處理方式也會不同。有人愿意“砸鍋賣鐵”,不顧一切地去解決,但也有人會顧忌自己或家庭的實際情況,為更“長久的生活”作考慮。
求助只要是建立在公開自愿的前提下,“貧富”就不是求助的唯一標準。作為求助本身說,只要訴求合理,信息真實、透明,任何人都有求助的權利,這并不受限于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即便是像吳鶴臣這樣有一定知名度的人,也不能因其“明星”身份而否定他向人求助的合法性。
再者,網絡眾籌全在自愿,捐與不捐都是個人的選擇。在這方面,不管是求助者還是施惠者,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只要求助者公布的困難屬實,施惠方也沒有任何高人一等、或者要求求助者如何如何的權力。哪怕是事后發現求助者在操作上,或者信息披露上存在瑕疵,也不必過多的在道德上予以口誅筆伐。
具體到吳鶴臣的這起眾籌風波也是如此。其妻子張泓藝的做法的確存在不妥,一方面,在沒有了解平臺的情況下就給出百萬眾籌,另一方面沒有及時公開財產信息,這都是造成公眾會對其產生偏見的導火索。不過,從目前媒體的報道來看,吳鶴臣的妻子張泓藝所說基本屬實,吳鶴臣家也確實存在困難。因此,在這個過程中,公眾針對這兩個方面的質疑沒有錯,而吳鶴臣家人的求助雖有瑕疵卻也上升不到“騙捐”“詐捐”的程度。這其實是一個因信息不透明而產生的誤會。
這當然是一個教訓,需要此后發起眾籌的人引以為戒,也是所有人應該達成的共識,即求助的前提必須是信息公開透明,必須經得住網友們質疑。除此之外,平臺也應該加強對信息的審核,從水滴眾籌的回應來看,目前在核實核心信息如有無房產等方面還存在較大漏洞,今后必須在這方面加大投入,以杜絕此類“誤會”再次發生。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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