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晚間,力帆股份公告,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控股”)以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申請進行司法重整。
根據公告,2017年以來,力帆控股持續面臨債務風險,雖竭力制定相關方案、通過多種途徑化解相關問題,但仍不能徹底擺脫其流動性危機。為妥善解決力帆控股的債務問題,保護廣大債權人和投資者的利益,力帆控股認為其具有重整價值,于2020年8月6日向法院申請司法重整。
力帆股份表示,力帆控股的申請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并進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如果法院受理力帆控股的重整申請,將可能對公司股權結構等產生影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帆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61854265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7.08%。目前力帆控股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請,但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并進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確定性。如果法院受理力帆控股的重整申請,將可能對公司股權結構等產生影響。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
力帆股份稱,目前公司已經被債權人申請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1條的相關規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債權人對公司重整的申請,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將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即使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但公司后續經營和財務指標如果不符合《上市規則》等相關監管法規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力帆股份提示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信息,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新媒體責編:zfy2019)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