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在停車場的電動客車突然發生自燃,隨后連帶燒毀了停在旁邊的6輛車,造成130多萬元的損失。
電動客車車主之女張潔近日向中新經緯客戶端稱,客車廠家南京金龍客車制造有限公司(下稱南京金龍)拒絕賠償,并將責任推給了電池提供商。在多次協商后,廠家提出了賠償部分損失,但同時包含多項讓張潔一家不能接受的要求……
被燒毀的車輛 受訪者供圖
客車自燃引燃6輛車
2020年5月1日,河北省保定市高陽縣某幼兒園停車場內,一輛由南京金龍生產的東宇牌大型電動客車發生自燃。
監控錄像顯示,客車自燃后火勢迅速蔓延,引燃了停放在旁的6輛車,分別為5輛客車、1輛寶馬牌轎車。火撲滅后,這7輛車全部被燒得只剩下殘骸。
監控錄像截圖 受訪者供圖
張潔提供的《火災事故認定書》顯示,經消防調查,認定起火點為上述南京金龍東宇牌客車機艙內,起火原因為機艙內電氣故障。
《火災事故認定書》 受訪者供圖
事故發生后,張潔及家人第一時間就聯系了車輛廠家南京金龍。
“最初南京金龍委派河北區域經理查看事故現場,回復說如果只是燒毀2輛客車,區域經理可以決定直接賠付,但因燒毀的是7輛車,造成的損失過大,需上報公司高層處理。”張潔表示。
南京金龍官網顯示,公司是一家集新能源整車及核心零部件的研發、制造、銷售、服務于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2019年純電動客車銷量9542臺,位居全國第二。
天眼查顯示,開沃新能源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資4.4億元人民幣、持股88%,為南京金龍最大股東,南京東宇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持股8.4%,廈門金龍聯合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持股3.6%,分列第二、第三大股東。股權穿透后,南京金龍董事長黃宏升為實際控制人。
黃宏升此前一手創辦了創維集團,在業內有“彩電大王”之稱。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4月,黃宏生及其妻子林衛平拋售創維集團1億股股份,合計套現9億港元,隨后成立南京創源天地投資公司。2011年,創源天地子公司(現開沃汽車)與廈門金龍、南京東宇共同出資組建南京金龍,先期注冊資本7500萬元。
根據張潔提供的記錄,6月3日,南京金龍派專員前往查看事故現場,并要求張潔羅列損耗清單。張潔表示,盤點估算后得出車輛及其它財產損失共計130多萬元。
正當張潔等待廠家處理時,6月10日,廠家卻引出了自燃車輛的電池提供商山東威能電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山東威能)。
南京金龍表示,這一批電動客車當時已將外殼賣給了山東威能,由山東威能生產組裝核心部件電池、電機和電控,南京金龍由此不提供整車質保。
“廠家讓我們找山東威能理賠,可我們購買的東宇牌客車,整車產品設計制造、出廠質量檢測全是南京金龍。注冊登記機動車信息欄的制造廠名稱也是南京金龍,而他們卻拒絕提供整車質保。”張潔表示。
廠家要求是否合理?
張潔提供的購車合同顯示,這輛車于2015年11月購買,保修期限為60個月,即車輛仍在質保范圍內。
6月16日,南京金龍廠家售后部工作人員到保定與張潔協商賠付事宜。據張潔回憶,該工作人員當時稱“高層還在商討中,沒有解決方案”。
無奈之下,張潔和家人去到南京金龍總部,希望能再次進行協商。隨后,廠家愿意承擔賠付,但最高只能賠68.2萬元。
在廠家提供的協議書中,更是提出了多項讓張潔不能接受的請求。
比如,協議書將此次事故原因直接表述成“電池自燃”,而消防認定的原因為“電氣故障”;要求“還清車輛貸款取得機動車登記證”,而車輛已經燒毀,無法完成過戶;要求“將有關本次事件的全部言論及視頻從各類網站撤銷”,而張潔認為,自己無權限刪除第三方發表的信息。
廠家提供的協議書 受訪者供圖
在張潔提供的談話錄音中,南京金龍方面稱,即便他們有責任也是很小的責任,讓張潔一家可以隨便投訴、也可以起訴。
律師:車輛廠家本應承擔賠償責任
中新經緯記者注意到,上述協議書中,南京金龍使用了“墊付”賠償的說法。張潔說,南京金龍以兩家公司曾簽過車輛外包售后服務責任承諾書為由,讓張潔去找山東威能索賠。
據天眼查數據顯示,山東威能已在2020年4月申請破產,共有9次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就是俗稱的“老賴”。在最近的一例案件中,山東威能連1.7萬元都無力償還。
天眼查截圖
本次事故是否應由電池廠商擔責?北京濟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郭萬華向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張潔的案例中,車輛廠家南京金龍應負賠償他人財產損失的責任。車輛廠家所稱應當找電池商要求索賠,這一說法缺乏依據。
“電氣設備是車輛廠家認可和使用,并對外銷售,車輛廠家應對車輛的全部對外承擔質量責任,消費者有權要求車輛廠家進行索賠。至于電池商的責任是否存在,或者車輛廠家和電池商之間有什么質量責任的其他約定,這些都不能對消費者進行抗辯。”郭萬華表示。
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方達也向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這份協議屬于兩家公司內部有效,不對抗善意第三人。南京金龍賠償后可據此追究山東威能的責任,但不影響南京金龍履行賠償責任。
針對南京金龍所擬定的協議,郭萬華表示,車輛廠家在和解談判過程中,向張潔出具的《協議書》無法體現雙方權利、義務的對等,條款內容加重了張潔的責任。
郭萬華表示,首先,《火災事故認定書》已認定是電氣故障引發火災,車輛廠家改成了電池自燃,不符合官方認定;其次,車輛廠家認為其墊付損失,而這本身就是廠家應有的賠償,墊付有給張潔設立陷阱之嫌;再者,車輛廠家要求車輛完成過戶和交付,但車輛已基本被燒毀,這些要求不太現實,張潔將來也很難能做到。
“車輛廠家還要求張潔撤銷各類網站上的言論和視頻,對于其他第三人發布、轉發或轉載的言論、視頻,不在張潔能力范圍之內。如果張潔未能履行協議書當中的義務,需返還收到的款項并賠償利息損失。這樣的協議條款很難能接受,缺乏公平和平等。”郭萬華表示。
22日下午,中新經緯記者致電南京金龍售后一名俞姓部長,對方表示自己已不再負責此事,也不接受采訪,讓記者撥打400客服熱線聯系公司。按照該部長提供的聯系方式,一名售后客服表示已將需求告知公司,并會給記者發函回復。截至發稿,中新經緯記者并未收到郵件。
中新經緯記者同時致電山東威能方面,一名人事專員提供了公司總經理的電話,記者多次撥打該電話均未獲接聽。
新能源車自燃受關注
隨著夏季高溫,自燃現象成了新能源車的較大隱患,甚至有網友調侃稱:“停車時要小心旁邊有沒有新能源車!”
在客車領域,今年已有廠家因自燃隱患進行召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顯示,6月24日,一汽客車(大連)有限公司召回3196輛純電動廂式運輸車,原因是動力電池因電池單體一致性差導致熱失控,有自燃隱患。同日,珠海廣通汽車有限公司因動力電池存在內部短路發熱風險、散熱系統設計存在缺陷等問題召回400輛純電動城市客車。
中新經緯記者注意到,2019年7月,南京金龍曾召回25輛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2日生產的部分NJL6118型純電動城市客車。本次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因配置的沃特瑪高壓動力電池電芯一致性問題,存在漏液和短路風險,可能引發動力電池熱失控和起火。
方達表示,投訴人(張潔)亦可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如投訴成立,最終認定南京金龍公司存在產品缺陷,對于投訴人來說,更有利于協商,如協商不成,后續可選擇法律途徑解決相關問題。
不少分析認為,盡管新能源車自燃只是小概率事件,但由于新能源車本身是新興行業,相關保險、廠家賠付條例仍在完善中。
汽車行業分析師張翔表示,新能源汽車的自燃率不一定比燃油車高,但因為其是新事物,更容易引起人關注。不過,新能源車自燃盡管能確定起火部位,但事實上很難直接推究起火原因和責任人。“在這種情況下,廠家肯定不會主動承擔責任,一是要賠償經濟損失,二是對廠家的名聲有損。”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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