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事務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高素質船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圍繞拓寬船員培養渠道、提升船員職業素養、強化企業責任主體、優化船員服務、完善船員權益保障制度、培育航海文化等6方面提出了19條具體意見,優化船員職業發展環境,提升船員幸福感。
《指導意見》明確,激勵航海相關專業招生,支持退役軍人加入船員隊伍,多渠道吸納培養船員。此外,要通過提升綜合素質,注重培訓實效,優化培養模式,鑄造航海教育培訓品牌,以此提升船員職業素養。
在保障船員權益方面,《指導意見》提出,航運公司要建立健全符合船員職業特點的工資分配制度,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保障船員在船服務期間獲得合理勞動報酬,待派期間支付不低于船員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探索股權激勵措施。優化船員在船期間生活工作條件,定期安排船員體檢,保障船員身心健康。建立海嫂之家,制定關愛海嫂舉措,幫扶存在實際困難的船員家庭。倡導尊崇船員職業、尊重船員勞動的企業文化。
在優化船員服務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制定《中國船員發展規劃(2021—2035年)》,完善船員法規體系,以制度驅動高素質船員隊伍建設。深化“互聯網+船員”服務,實施船員證書電子化;推行船員政務跨省通辦、不見面審批、一網通辦、一件事一次辦;辦好船員民生實事,推動船員享受全海域廉價網絡通信服務。匯聚政府、工會、行業協會、航運企業資源,搭建船員就業及職業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建立船員服務熱線;實施船員身心健康關愛行動;建立船員市場信息發布機制;發布年度《中國船員發展報告》。提升我國船員事務國際話語權,深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海運發達國家的航運交流合作,推進我國船員證書國際認可和船員培訓智力輸出,加強大型郵輪、危化船等高級船員的培訓培養,助力提高我國國際船員勞務市場供給能力水平。
此外,《指導意見》提出,督促航運公司、船員服務機構按照相關規定,落實勞動保障制度。督促中資航運公司、船員服務機構按照海事勞工公約要求保障船員權益。健全海上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推動開展行業集體協商,制定推廣船員勞動合同范本和集體協議范本。規范船員服務機構職業中介和勞務派遣行為。制定航運公司、船員服務機構和船員職業行為規范,完善信用管理機制,規范船員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和船員從業環境。深化船舶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落實船員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完善事業單位船員工資制度。推動完善公共服務設施,為靠港期間船員提供基本生活服務。
(新媒體責編: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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