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訊,交通運輸部、發改委發布關于進一步放開港口部分收費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放開駁船取送費和特殊平艙費,實行市場調節,納入港口作業包干費計費范圍,由提供服務的港口經營人與船方、貨方或其代理人協商確定收費標準。港口經營人不得在港口作業包干費以外對駁船取送、特殊平艙作業單設項目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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