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區海珠區率先試點實施
8月2日,廣州市郵政管理局聯合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廣州市郵政快遞行業末端配送車輛試點管理工作啟動大會,對郵政快遞末端配送車輛(指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規范化管理提出要求,正式宣布在白云區、海珠區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據悉,在2017年9月頒布的《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規定:“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等行業可以使用符合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從事社區配送服務。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實行統一車身標識、安裝車載定位系統終端監控設備、配額備案管理等管理措施,在規定的區域、線路、時間上道路行駛。”本次試點工作,旨在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出臺前的過渡時期內,對郵政快遞行業末端配送車輛進行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建立一套符合廣州實際的郵政快遞行業末端配送車輛“從業人員使用,企業管理,政府監管”的規范化運行管理模式。
據介紹,各郵政快遞企業試點工作要做到四個“統一”,即統一外觀標志標識、統一著裝、統一車輛、統一監管。“統一外觀標志標識”是指由統一背景色與企業特色相結合,同時體現試點運行的行政區域范圍和車輛編碼等特征,便于區分企業、行政區域及車輛信息,“統一著裝”是指參與試點的快遞從業人員駕駛試點車輛時,要身著企業品牌統一的工服著裝,佩帶工作證件;“統一車輛”是指各企業要使用符合快遞電動三輪車行業標準的帶箱體的車輛,“統一監管”是指對符合試點要求的車輛發放統一的車輛編碼,并將車輛及對應捆綁的人員信息錄入協會的行業信息監管平臺,平臺由市郵政管理部門進行監管,信息同步對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系統。
此外,參與試點車輛的所有權必須為郵政快遞品牌公司或其下屬、隸屬的公司,車輛和人員必須購買相應的保險、加裝GPS定位系統并將數據信號接入監管平臺,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駕駛資格。
下一步,廣州市郵政管理局將與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研究、分析,并視試點情況研究進一步推廣。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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