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困擾的寶雞市,日前迎來管理新規。寶雞市政府辦公室發布通知稱,環衛工人協助共享單車企業,規整擺放共享單車,市、區財政每月給予環衛工適當補貼。該政策一出臺便招致了不少爭議,政府補貼多少,該不該補貼,是否可以達到效果,一時間成為熱門話題。(1月30日《新京報》)
在“環衛工管單車”方面,陜西寶雞并非第一個吃螃蟹的人。2017年3月,ofo與深圳寶安區多家環衛公司簽訂協議,寶安區1.1萬名環衛工人可以免費騎行ofo,同時他們也將作為“兼職”運維人員,參與共享單車的規范停放管理。去年6月起,江西南昌試點推行共享單車企業服務外包,環衛保潔人員參與共享單車停放管理工作,共享單車企業根據車輛投放數量比例承擔相應的勞務費用。
環衛工管理共享單車可謂一舉多得。其一,環衛工群體龐大,遍布城市大街小巷,能夠及時對亂停亂放單車予以規整擺放,有效彌補企業人手不足問題。其二,環衛工普遍收入不高,在做好保潔工作的同時參與本路段共享單車停放管理,可以換來免費用車福利或適當勞務費用,也是好事。其三,車企服務外包,有助于減輕企業管理壓力,為共享單車發展營造寬松環境。
寶雞的做法之所以引起爭議,不在推行環衛工管理單車本身,而在于相關費用由財政進行補貼。當地規定,環衛工人協助運營企業規整擺放共享單車,市、區財政要每月按人數予以補貼,其中,市財政承擔50元,各區財政承擔30元。誠然,共享單車亂停亂放關系到市容交通秩序,但投放單車屬于企業的自主經營行為,車企理應承擔管理責任。在企業人手不足的情況下,可以聘請環衛工等群體協助管理,不過這應視為企業向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費用由企業埋單。企業通過投放共享單車盈利,卻要政府補貼環衛工幫其管理,這顯然有悖市場秩序和行政倫理。
相比之下,南昌的經驗更值得借鑒。當地共享單車企業與城管部門簽訂服務外包合同,按照車輛投放數量比例分別承擔勞務費用,然后根據城管部門考核情況和企業督查情況,按月向環衛工人支付。由企業埋單并承擔督查責任,不僅合乎情理,也有助于提高企業重視程度,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對于寶雞有關部門來說,不妨先坐下來與車企好好談談厘清權責,不能任由政府大包大攬,用納稅人的錢彌補企業過失。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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