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客滾船碼頭安全管理指南》(簡稱《指南》),指導各地加強客滾船碼頭安全管理工作,強化和規范客滾船碼頭滾裝作業、車輛安全檢查、疏散與應急等工作,加強源頭管理,有效防范、精準治理,保障港口安全生產和客滾船運輸安全。
為強化安全檢查工作,《指南》明確,為渤海灣、瓊州海峽省際航線提供服務的客滾船滾裝碼頭,為長江三峽省際航線提供服務的載貨汽車滾裝碼頭,應配備貨運車輛安全檢查設備;為海上運輸距離50海里以上、內河運輸距離100公里以上的客滾航線提供服務的客滾船碼頭,宜配備貨運車輛安全檢查設備。
為消除和化解危險貨物夾帶、瞞報、漏報上船帶來的重大安全風險,《指南》明確客滾船碼頭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體系。一是建立登船車輛和載貨信息填報制度,準確掌握車輛、駕駛員以及載貨信息,特別是發貨人、收貨人、配載站點等信息。二是建立區域聯動制度,客滾碼頭企業、客滾船公司之間實現滾裝車輛違規信息共享,拒絕違規車輛登船,發揮聯合懲戒作用。三是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明確禁止、限制載運危險貨物目錄,明確設備檢查、人工檢查操作要求,港口可依法開封驗視。四是建立安檢員培訓考核制度,對安檢員進行崗前培訓、定期安全業務培訓和考核評估,建立培訓、考核檔案。
針對客滾船碼頭滾裝車輛港口作業安全特點,《指南》提出了碼頭作業和停車場管理有關安全要求,以及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和碼頭車輛應急疏散要求。
據悉,交通運輸部于2019年將《客滾船碼頭安全技術及管理要求》列入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制定計劃,組織部水運科學研究院等單位編制發布了《指南》,并將在總結《指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修改完善,盡快轉化為標準發布。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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