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鐵路監管局,北京鐵路督察室,局工程質監中心:
鐵路工程建設領域懲戒失信行為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各單位認真動員部署安排,督促開展自查自糾,強化普法宣傳教育,開展督導檢查和重點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相關市場主體法治意識穩步提升,鐵路建設市場秩序持續向好。為深化專項行動開展,實現預期任務目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鐵路工程建設領域懲戒失信行為專項行動攻堅沖刺的關鍵之年。懲戒失信行為,是履行鐵路工程監管職責的直接體現,是構建鐵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的重要環節,對于推動依法規范建設市場,維護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鐵路建設市場秩序,建立健全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具有重要導向作用,對推動鐵路建設高質量發展意義深遠。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深化鐵路工程建設領域懲戒失信行為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依法合規、統籌推進、協同聯動、懲教結合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督導查處,深化鐵路工程建設領域懲戒失信行為專項行動,扎實有效實踐信用監管機制,依法依規履職監管,不斷完善提高鐵路工程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及鐵路“十三五”發展規劃目標如期實現保駕護航。
二、突出專項行動重點
1.加強政策宣傳。及時做好新開工鐵路工程建設項目的動員部署。持續宣貫鐵路工程建設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相關政策措施解讀。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普法宣傳教育,持續開展自查自糾,提升法治意識,自覺依法建設。
2.鞏固既有成果。鞏固規范施工承發包工作、招標投標營商環境整治及“掛證”清理取得的成果,繼續聚焦工程轉包、違法分包、資質掛靠、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和不按規定執業等典型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屢教不改、屢改屢犯的單位和個人,切實起到“處罰一個、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震懾作用,維護鐵路建設市場誠實守信、有序競爭、依法建設的良好氛圍。
3.緊盯治欠措施。加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學習及宣貫工作,督促有關建設、施工單位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障措施。對收到的有關欠薪投訴舉報,要積極協調處理,發現涉及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的應嚴肅查處,不支付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按規定認定記錄公布失信行為并移送地方勞動保障部門處理,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4.及時記錄公布。各單位監管履職中發現的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符合失信行為認定記錄情形的,除責任單位已自查自糾并積極整改的之外,一律按照《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管理辦法》(國鐵工程監〔2018〕76號)及時認定記錄公布失信行為;對于納入“黑名單”管理的責任單位和個人,應在相關嚴重失信行為公布信息中一并予以明確。
三、規范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
1.完善內部決策程序。失信行為的認定記錄公布應執行《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管理辦法》,同時要加強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工作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建立健全內部決策實施程序,可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單位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內設部門職責分工,細化有關程序要求,高效有序開展認定記錄公布工作。
2.做好認定告知工作。除《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二款、第八條第二款、第十條第三款列舉的事項應專門制作《失信行為認定告知書》外,在將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認定為失信行為時,應結合行政處罰告知書、整改通知書一并告知當事人其違法違規行為將認定記錄為失信行為。
3.有序公布、撤除失信行為信息!惰F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已對失信行為記錄公布的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為進一步做好失信行為信息公布工作,統一失信行為信息公布格式,各單位可參考使用《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信息公告》(附后)。各單位認定記錄的失信行為除在國家鐵路局網站公布外,還應同步上傳至鐵路工程監管信息系統。失信行為公布期滿符合公布信息撤除條件的,應及時聯系局信息中心辦理信息撤除。
4.開展約談促進信用修復。為促進鐵路工程建設市場主體加快整改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修復自身信用,各單位應對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開展提示性約談、對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納入“黑名單”管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開展警示性約談。開展提示性約談和警示性約談,可參照《鐵路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國鐵安監〔2018〕84號)制定約談提綱,制作留存約談記錄,約談工作具體要求應符合本單位相關內控管理規定。
四、有關要求
1.統籌疫情防控和履職監管。當前正是抗擊新冠肺炎的關鍵時期,各單位要按照黨中央總體部署要求,結合鐵路和當地關于防疫部署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履職監管工作;同時要健全內部工作機制,完善監管工作計劃,加強業務學習,注重監管人員自身防護,安全有序開展履職監管工作。
2.積極運用工程監管系統。鐵路工程監管系統主要功能模塊已基本開發完成,各單位要充分發揮系統作用,盡快將有關線下辦理的備案、報告等監管手續轉為線上辦理,并通過該系統發送、記錄有關監管信息,提高鐵路工程監管服務效能。
3.做好專項行動總結。今年是專項行動收官之年,各單位在深入開展專項行動時,要加強監管數據收集梳理工作,分析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特點規律,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維護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鐵路建設市場秩序。鐵路工程建設領域懲戒失信行為專項行動總結及年度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請于12月15日前一并報局工程監管司。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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