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江蘇省道路水路運輸經營者信用管理辦法》自今年8月1日起實施,修訂后,未取得經營許可從事出租汽車經營從較重失信行為升級為嚴重失信行為。9月3日,無錫市運管部門向市信用管理部門推送首例未經許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嚴重失信案件。
2020年08月26日10時37分,當事人葛千駕駛蘇NK318L(藍)小型普通客車在泗陽愛園汽車站門口載客8名送往無錫,每人收費100元。其在無錫市通江大道高速卡口,因涉嫌未經許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被高速卡口交警查獲并現場移交至我處。我處依法作出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并根據新版《江蘇省道路水路運輸經營者信用管理辦法》評定為嚴重失信行為。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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