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警保聯勤”快速處置啟動儀式現場。 本報通訊員攝
不涉及傷亡事故、車外財物損失的要迅速撤離,否則罰款200元
(記者曹秀娟)5月16日,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山西省保險行業協會,在太原市湖濱會議中心北廣場舉行了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警保聯勤”快速處置啟動儀式。今后對有爭議的交通事故,交警保險人員將共赴現場,一次性完成,提高路面事故處理率。
隨著車輛保有量的不斷增加,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不能快速撤離現場,造成長時間、大面積道路交通擁堵和二次事故時有發生。今年以來,太原市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截至5月15日,通過“交管12123”共處理1900余起事故,占到全省總量的一半,極大地提高了省城道路出行效率。
今后,凡在太原市范圍內發生的不涉及人員傷亡、車外財物損失,且車輛不經施救能安全撤離現場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采取以下幾種快處方式:
一是事故當事人對事故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快速撤離現場,同時通過“交管12123”綜合處理平臺取得自行協商協議書或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所承保的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二是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不明確的,由當事人將事故現場照片通過手機上傳至“交管12123”綜合處理平臺后撤離現場。后臺民警進行線上定責,將電子版事故責任認定書發送至當事人手機,當事人可持電子版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所承保的保險公司進行后續理賠。
三是事故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固定證據后撤離現場。前往任何一家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中心,進行事故定責、車輛定損、保險理賠、糾紛調解一站式服務。
凡符合快速處理條件的道路交通事故,經接警的122指揮中心引導后,當事人不能按照以上三種方式撤離現場的,122指揮中心將指令就近的“警保聯勤”快處小組,到現場引導當事人通過“交管12123”綜合處理平臺進行現場處理。如果當事人經民警勸導后,依然拒絕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人有其他道路安全違法行為的,依法一并處罰。對不聽從民警指揮,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依法嚴懲,并將事故車輛強制拖離現場。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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