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北京工商部門聯合質監、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門展開行動,依法對違規銷售電動車行為進行嚴查。往后,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老年代步車,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均不能在京銷售。
一段時間以來,電動車好似城市交通中最任性的存在。橫沖直撞、超速行駛、直闖紅燈……各種款式“電驢”常常令行人和其他車主心有余悸。有數據顯示,僅2015年,北京涉及電動車的事故,就致113人死亡、兩萬余人受傷。電動車不僅是惱人的“馬路殺手”,一旦進樓入戶,其中相當一部分因防火安全性能低、停放充電不規范,又成了隱患重重的火災源。當汽車和摩托車牌照都被嚴格管理之時,這種介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之間的電動車,卻長期游離在規則之外,給城市管理帶來沉重負擔。此前北京公布《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擬對超標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淘汰過渡期,現在又開始嚴查違規銷售電動車,目的都是控制違規電動車再增加,力度不可謂不大。
通過市場入口管住增量,這當然很好。但要看到,作為電動車的輸入型特大城市,北京僅僅管控增量是不夠的。有數據顯示,北京已有400萬輛電動自行車,符合國標納入工商部門目錄并注冊上牌的只有90萬輛,不符合登記規定的有290萬輛,也就是7成多根本無法上牌。這個巨大的群體,恰恰是城市電動車交通負擔的主要來源。這提醒我們,管好現有的電動車存量才應成為治理的重中之重,不管是將上路還是已上路的,只要是電動車,都得納入規范體系中來。
電動車需求是客觀存在的,龐大的保有量也有目共睹。如果說,此前各項法律法規尚不完善,持有者難免心存僥幸,執法者又頗多無奈糾結,那么現在,隨著法律法規逐步健全,各個部門和管理主體的制度措施已然出臺,“騎手們”“買家們”已經沒有任何理由任性。不能再讓那些裝著馬達的自行車亂竄,必須壓縮一切討價還價的空間。不管是送快遞還是接孩子的電動車,只要時速、重量超標,該禁行就得禁行,無視交規闖了紅燈撞了行人,該重罰就得重罰。對違規違法者嚴格管理、嚴肅懲處,既是對道路安全的守護,更是對市民交通安全訴求的回應。
道路安全靠大家。每一個行駛在路上的主體,都享受著現代交通發展帶來的便利,自然也應遵守相應的規則與秩序。城市交通的龐大體系之下,小汽車、摩托車、自行車等能在自身的交通線內有序行駛,電動車同樣不能有例外。措施再細一些、管理再嚴一些,引導社會強化電動車也要守規矩的意識,結束隨便買、任性開的狀態,路上的所有人、所有車才會更加安全。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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