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由金華交警推出的便民新舉措——電子行駛證上線。
據介紹,持有金華駕照的駕駛人在道路上遇到交警路面執法時,如果忘記攜帶行駛證,只要通過“金華交警”微信公眾號就可申請本人的行駛證電子信息,執勤交警經審核后,即可認可駕駛資格和車輛信息,駕駛人就不會因為未攜帶行駛證被扣分罰款、扣車。
想要享受行駛證電子信息的便利,方法非常簡單,金華駕駛員只要通過“金華交警”微信公眾號就可申請本人名下車輛的行駛證電子信息,當天申請當天有效,申請次數不受限制。
為最大程度方便金華駕駛人,以下幾類情況可使用行駛證電子信息:一是路面查驗。當事人在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時,可出示電子行駛證供民警核實,經民警核實車輛信息及狀態正常的,對其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違法行為免予扣車和處罰。二是當場處罰。若發生輕微交通違法行為,現場被查獲,駕駛人可出示電子行駛證,民警經過系統核實后,可實施簡易程序處罰。三是快速理賠。車輛發生輕微物損刮擦事故,符合自行協商條件時,可向對方駕駛人出示行駛證電子信息。四是窗口業務。車輛所有人在窗口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或者去車管所或警醫郵網點辦理相關交管業務時,可出示行駛證電子信息作為實體證件的補充(政策有變化時會另行通知),辦理業務需要在實體行駛證上簽注的(如車輛年檢等)除外。
金華交警提醒,若行駛證狀態為非正常狀態,電子信息無法顯示。打個比方,機動車違法未處理信息大于等于4次以上,則無法顯示。此外,行駛證電子信息不能完全替代實體證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是駕駛員的義務。行駛證電子信息僅作為實體證件的補充,在金華交警規定范圍內使用,且駕駛證、行駛證狀態為正常的駕駛人才能享受這項便民措施,不能作為其他用途。因此,駕駛人要及時去處理自己的違法行為,才能享受這項措施帶來的便利。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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