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委、深圳市城管局、深圳市公安交警局聯合舉行深圳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重大行政決策及立法聽證會。圍繞《深圳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16位聽證代表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聽證,企業準入方式、車輛投放規模、運營規范等成為熱議焦點:多名代表建言單車企業不應向消費者收取押金,而是企業應向公共平臺交押金,保證長效管理。
共享單車帶來一系列新生矛盾的背后,是公共資源、路權重新分配的深層次問題。“如何在助力共享單車創新發展、方便市民綠色出行與不影響他人之間找到一個合適的度,需要大智慧。”深圳市政協委員王雪說。
投放總量要進行供給側控制
在深圳,每天有543萬人次使用共享單車。來自深圳交通部門的數據顯示,在深圳投放共享單車運營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共有8家,投放量約為89萬,注冊用戶超過2200萬人。
此次方案中提出的三種企業準入與退出方式,分別為備案、普通許可和特許經營。哪種方式用在深圳最好?成為本場聽證會的焦點。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勤贊成備案制管理,在他看來,共享單車準入門檻要低、管理要嚴、手段要多,這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的目標方向一致。而深圳市政協委員蔣雷更傾向普通許可,“共享單車在有限條件下備案,或是放寬一點的普通許可,兩者融合最好。”
“我們感覺備案的管理難度會大一點,還是希望能夠走出一個深圳的創新路徑來促進企業發展,但前提是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時候必須要做到可控。”深圳市交通運輸委交通綜治處處長韓浩說。深圳市交通運輸委政策法規處主任科員曾天林補充說,三種準入方式的監管強度呈遞進關系,采取哪一種方式,取決于整個行業共享、共治的效果問題。“如果采用備案的方式,企業能夠足夠自律,用戶能夠切實履行職責,未嘗不可。但如果不具備這一實現條件,政府的管制力度只能向上提至普通許可或特許經營方式。”
目前深圳投放共享單車達到89萬輛,總量控制成為聽證另一焦點。“總量控制要進行供給側控制。”深圳市城市交通協會秘書長施佑生建議,深圳應根據城市道路空間改善進度和可容納數量逐步調整共享單車數量,根據單車需求、使用周轉次數調配數額。“政府各級部門齊抓共管,實現總量控制配額管理,有序和有效性非常重要。”楊勤建議,深圳應采用有效信息化手段,實現一個平臺一種模式一種辦法,實現大數據管理。
“單車企業不應向消費者收押金”
單車企業退還押金問題成為社會熱議的焦點。來自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的聽證代表古洪濤公布了一組數據:2017年1月至今,深圳共有1萬宗關于共享單車投訴,其中99%都是關于押金難退問題。“我們鼓勵企業通過信用管理、技術創新來降低押金甚至免押金,做到實時退還押金。”他說。
聽證代表陳文華提出,共享單車占用城市資源,可以向企業收取資源占用費用于處理僵尸單車以及設立停車場、停車樁等基礎設施。深圳市人大代表陳潔也認為,單車企業不應收消費者押金,反倒是企業應向公共平臺交押金。
施佑生補充說,押金一般具有的三個功能——消費抵扣、手段賠償和違約處罰,共享單車在押金使用上不具有上述功能,因此,單車企業不應向消費者收取押金。
實際上,一些共享單車企業已經開始踐行免押金模式。ofo相關負責人王濤介紹說,7月5日,ofo在深圳引入免押金模式,目前這一模式已經在國內25個城市使用,深圳60%的用戶免押金。
“法規要體現對新生事物的保護”
共享單車帶來一系列新生矛盾的背后,是公共資源、路權重新分配的深層次問題。
王雪呼吁為自行車爭取“路權”。在她看來,深圳未來的交通發展方向是綠色出行和環保出行,而目前綠色交通的發展相對緩慢。“比如我們有2000萬人口,300萬小汽車,這意味著有85%的人每天要靠綠色出行解決自己的交通問題。但15%的小汽車就占用了現有50%以上的‘路權’,而自行車僅占6%,這個比例分配是否要重新思考?”
因此,王雪認為,所有共享單車管理政策制度在制定的同時,要有明確的動態調節機制,因為行業在不停發展和變化。此外,所有政策制度要有明確容錯機制,應有包容的心態。
“法規要體現對新事物的保護。”施佑生也認為,共享單車的定位應是對城市公交出行的補充,法規應給予支持和保護。
方案焦點
A 三種企業準入和退出方式
備案管理
運營企業將其需要進行的行為活動告知主管部門,為事后檢查監督提供資料或者某種依據,通過制定政府規章來實現。目前廣州、北京等城市采取備案管理模式。
普通許可
經主管部門依法審查,準予其在特定范圍內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有一定的門檻,對企業進出進行約束,對投放也有直接的管控。
特許經營
政府通過公開招標、招募等方式,授予企業特許經營權,允許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進行特定的服務,可以對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嚴格管制,也容易形成行業保護,難以發揮企業能動性和創造性。
B 六方面運營規范
車輛技術和安全
投放和停放秩序
用戶協議
用戶安全
企業數據接入
企業退出后的車輛清理
C 兩項考核獎懲機制
建立日常檢查和定期考核評估的監督檢查機制
建立企業和用戶的信用管理機制
今年4月,深圳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發展的若干意見》
今年9月,印發《深圳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管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目前,深圳正在積極推動管理辦法、車輛技術標準和企業服務規范等制訂工作
截至今年9月,各大共享單車企業共清理整頓車輛超過52萬輛。市交警部門對21萬非機動車違法行為人采取共享單車停用措施。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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