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7月10日,鄖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王道肖(男,30歲,土門鎮上坪村2組人)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違法行為被依法重處罰款2640元。
2017年5月26日20時許,鄖西交警一中隊指導員王生偉帶領協警汪朝陽等人錯時上路,在鄖西縣城關鎮發展大道(留春園)路段處執勤巡邏時,發現駕駛人王道肖駕駛鄂C1CQ48號“長安”牌輕型普通貨車,由鄖西縣土門鎮往鄖西縣城方向行駛,行至城關鎮發展大道(留春園)路段,因涉嫌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違法行為。經調查后,責令其依法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按其最低限額保費1320元)的兩倍處以罰款2640元之處罰。
(李茂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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