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獲悉,為充分發揮居民小區道路優勢,穩步推進蘭州市交通微循環發展,結合蘭州市實際,近日,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交通微循環進小區試點方案》,根據《試點方案》,蘭州市將在今年10月底前,在近郊四區設置30個交通微循環示范居民小區,其中城關區15個,七里河區5個,西固區5個,安寧區5個;力爭在一年內,近郊四區出入口開設在2條不同方向交通道路的居民小區逐步實現交通微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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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交通微循環,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試點方案》提出,近郊四區各物業管理部門要對轄區可以實現交通微循環的居民小區進行全面摸排,重點對主城區大型綜合小區、道路十字路口拐角臨街小區、經常性出現交通擁堵路段沿線小區等小區進行全面摸排。要嚴格征得小區內專有部分面積占總建筑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同時結合《蘭州市物業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對開展交通微循環的小區內進行全面整治,特別是拆除私搭亂建、逾期臨建、破舊建筑,拆除廢棄線網、線桿、煙囪,規范廣告牌匾,修整破損公共通道。在擬開展交通微循環的居民小區內合理設置停車位,針對占用消防通道、醫療救援、垃圾清運、小區道路的停車位進行全面騰退,嚴禁占用,確保小區內道路通暢;同時,鼓勵通過小區周邊道路返還車位、相鄰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小區容留過夜或小區內興建立體停車場等方式,解決交通微循環小區內業主的停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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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底前,改造實施將統一規范設置標識
《試點方案》要求,在小區內規范設置通行線標志、禁令標志、限速標志、人車分流標志等交通安全設施,根據小區道路條件科學設置單向或雙向行車道,引導駕駛人按正確的方向行駛,避免高峰時段小區內交通擁堵。各居民小區針對自身特點,研究制定小區交通微循環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開放時段、通行規則、禁止性要求、安全責任等,消除小區交通微循環時段內安全隱患。
實現交通微循環的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要配置交通疏導人員,統一服裝,統一裝備,負責微循環時段內交通引導工作,確保高峰期交通安全。
《試點方案》明確,今年10月底前為改造實施階段,由近郊四區政府負責,倒排工期進度,落實工作責任,以方便業主“出行、居住、安全”等功能為重點,全面完成交通微循環物業小區內相關標識劃定、車位設置、道路整治、規章制定、疏導人員配備等工作。11月份,蘭州市房產局將會同蘭州市財政局、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部門共同對近郊四區交通微循環項目進行驗收。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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