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作為運輸大縣的河南省武陟縣,交通執法領域連續發生兩起“意外事故”:1月12日,“追逐執法”引發“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1月18日,一輛大貨車被交通執法設立在主路上的限高桿“削頭”,致一死一重傷。如何規范武陟交通執法行為再次被推向風口浪尖。 “追逐執法”被指“野蠻人” 1月12日早晨5點多,司機范勇剛駕駛車牌號為豫HG7988大貨車,被四輛交通執法車追逐大約15公里后,在G327徐店村口路段被四輛交通執法車包抄別停,停車后大貨車作出倒車舉動,將包抄的交通執法車豫HOK150撞壞。 執法車中的視頻顯示,四輛交通執法車追擊一輛大貨車。第一輛車將貨車別停后,第二輛第三輛車開過,將大貨車包抄停在路邊,第四輛交通執法車跟在大貨車后面,形成包抄。 第一輛執法上視頻顯示,車人員剛剛下車,大貨車向后倒車。有人喊“后面還有車呢”隨后出現打砸聲音。第四輛執法車上視頻顯示,貨車倒車到撞到執法車,前后不足10秒。 ![]() (視頻截圖:四輛交通執法車別停違規大貨車) 事發后,記者在停車場看到肇事車輛,大貨車豫HG7988駕駛室一側車窗被砸毀,近3米高的風擋玻璃也被砸出兩個大洞。被撞壞的交通執法車豫HOK150左車前部損壞嚴重,風擋玻璃全部撞碎。 武陟縣公安局的拘留通知書顯示,1月12日司機范勇剛“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刑事拘留。 肇事司機家屬稱,這一刑事案件是由“野蠻人”“追逐執法”引發的,追逐車輛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大家都知道交通執法本身沒有上路追逐車輛的權力。 武陟縣交通運輸局執法所于姓書記告訴記者,當時是交警、特警和交通聯合執法,這輛貨車先是遮擋號牌,然后未理會交警叫停逃卡。武陟縣交警沒有車輛,乘坐交通執法車追逐這一違法車輛。 對于是否有交警參與聯合執法追擊車輛?為何交警乘坐交通執法車上路追車?武陟縣交警大隊的態度并不明確。武陟縣交警大隊教導員張海豹稱,具體不知道有哪些交警參與了追車過程。但他承認,“交警也不允許追車”。 肇事司機范勇剛親屬還向媒體舉報稱,范永剛所駕駛車輛遭到執法人員狂砸,其本人也遭到執法人員毆打。 武陟縣交通局執法所出示的匯報材料顯示,這次聯合執法有交警、特警和交通執法參與的執法行為。砸窗之前曾和大車司機進行喊話、交流等,司機不聽勸阻,所以特警砸車抓人。 但記者就是否有警務人員參與聯合執法?是否規范執法?是否佩戴執法記錄儀等問題,向武陟縣公安局提出采訪請求,截至記者發稿,該局未回復。 主路上的“削頭奪命”限高桿 1月18日晚11時許,大貨車司機翟老虎駕駛豫HK6837大貨車在武陟縣西陶超限站,撞上超限桿,駕駛室被攔腰截斷,隨車的另一名司機當場死亡,司機翟老虎受重傷。 司機翟老虎是修武縣人,距離回家僅20公里。車主喬磊告訴記者,司機翟老虎是剛剛雇來開車,這是第一趟活。他也是第一次走車條路,就出事了。這條線路一般從修武出發,到山東的淄博,然后到洛陽,然后回到修武。司機工資是跑一趟1300—1400元。 車主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后,司機翟老虎被送往市醫院搶救治療,武陟公安部門曾要求司機家屬繳納一萬元保證金。 ![]() 1月29日,記者在西陶收費站看到,這里原來橫在主路上的限高桿已經被撞毀,地上一片狼藉。距離超限站500米處新安裝了限高2.8米的警示牌牌,施工痕跡依稀可見,螺絲也是嶄新。 那么,這一奪命限高桿是有哪個部門設立的呢?是否經過審批,是否符合道路安全標準?武陟交警大隊回應記者稱,這個限高桿不是交警部門設置,是由武陟交通局設立的。 武陟交通局執法所所長范祖溫稱,設立限高桿是根據省里治超需要,有文件,是想把大貨車引入檢查站,節省超限站人力。我們已經在那里設置了四五個爆閃燈。 為什么在國道主路上設置限高桿?設置限高桿是否經過審批?是否經過相關審批和安全評估?是否按照規定設立警示牌?武陟交通局沒有給出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公路建設必須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定“一條公路應采用同一凈高。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的凈高應為5.00m;三級公路、四級公路的凈高應為4.50m”;《公路法》同時也規定“公路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對公路進行養護,保證公路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交通運輸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規定4米以上的車輛屬于超限運輸車輛,要辦證才能通行。 按照以上規定,武陟縣西陶檢查站的限高桿高度不應低于4.00m。 ![]() (嶄新的限高標識顯示,超限站限高2.8米) 相關交通專家點評,用超限桿把大貨車趕入超限站的做法是交通執法部門惰政的集中表現,在二級道路主干道上設置2.8米的超限桿,這本身就預示了會有大車被削頭的風險。 車主喬磊稱,“當天有霧霾,限高桿的高度正對準了司機胸部,另外一個乘車司機座位低一些,直接撞到頭上。”他稱,現在正等待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認定。“現在都不知道怎么辦了,實在不行就把房子賣了,也要賠償人家。” (作者: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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