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胡松柏)為切實做好一年一度清明節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磴口大隊結合城市周邊中短途出行交通流量明顯增長等相關要素情況,緊盯重點區域、重點道路、重點車輛、重點違法行為,采取定點、定人、定責的管理原則,進一步劃定民警責任區域,完善處置措施,確保清明節期間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以及短信、“雙微”、手機客戶端等媒體平臺,認真落實“兩公布一提示”,提前向社會公布清明節交通研判情況和交通組織方案,公布轄區道路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點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項,引導群眾合理規劃出行時間和路線。及時發布區域交通路況,公布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惡劣天氣等突發事件信息及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二是根據轄區實際和陵園分布情況,在陵園及其周邊路段,劃定臨時停車區域、場地,引導車輛規范、有序停放,嚴防因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行。
三是在通往墓區、景區道路的關鍵路口、路段,增設臨時執勤點,加強執法檢查,嚴把出城、上高速等重要關口,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同時發動鄉鎮交通安全員、農村勸導員,集中勸導小型汽車、面包車、低速貨車以及三輪、四輪電動、燃油助力車超員、超載、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是對梳理排查出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記滿12分的駕駛人和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車輛,持續開展整治行動。對能辦理檢驗、報廢的,限期辦理檢驗、報廢業務;對拼裝的,強制收繳報廢;對非法改裝的,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后辦理業務。對逾期未報廢車輛,公告牌證作廢,依法追繳車輛,并嚴格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及其工作規范辦理報廢業務。
五是在餐飲場所出口處、大型社區進出口處、城郊結合部等酒駕易發、多發地段,以夜間為重點時段,嚴打酒駕違法行為,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擁堵,為群眾出行創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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