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消息,西安市城管局日前下發文件,對共享單車投放管理標準及措施進行了說明,要求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當落實車輛停放管理責任,對于用戶停放的行為,責任由企業承擔。對于運營不力、情節嚴重的企業,將記入企業誠信信用體系。
共享單車的出現極大地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尤其是促進了最后一公里痛點的解決。不過,隨著單車企業的增多以及投放車輛越來越多,造成了城市某些道路出現擁堵,對交通治安安全造成了較大的影響。為此,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已經相繼出臺政策禁止共享單車新增投放。
據了解,目前西安市區投放的共享單車已超過50萬輛,亂停放、占人行道停放等問題越加凸顯。為此,西安市城管局約談了西安區域運營的4家共享單車企業,要求拿出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研究制定了《共享單車停放管理標準及措施》(以下簡稱《標準及措施》)。
《標準及措施》要求,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必須及時清理違規停放車輛,尤其是占壓盲道、影響行人通行的車輛,要及時清理遺棄在道路隔離帶、綠化帶以及損壞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要及時清理東、西、南、北大街及解放路上停放的車輛,并根據停車點車輛飽和情況及時調度轉運車輛。
同時,運營企業必須公布投訴電話接受監督,要在各自網站公示運維人員責任區域及聯系方式,方便市民群眾投訴。對市民群眾投訴、城管部門反饋、媒體曝光的違規停放車輛整改時限最長不得超過2小時;對停車點飽和車輛整改時限最長不得超過4小時,對東、西、南、北大街及解放路上的車輛調度轉運不超過6小時,防止堆積如山現象發生。
此外,對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線下運營服務不力,經提醒整改不到位的企業,每次予以扣分記入紅黑榜;根據扣分情況,除媒體曝光外,提請政府主管部門采取限制其投放等措施,情節嚴重的記入企業誠信信用體系。
對于西安城管局的要求,一家共享單車企業負責人表示,騎行者亂停亂放行為對企業管理來說也是一個難題,現階段技術手段并不能有效解決騎行者亂停亂放的問題,更多的是采取紅包鼓勵等方式引導騎行人將單車停放在規定的區域內。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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