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最后一艘浮吊正式撤離上海黃浦江后,過往船舶也將按規定“整容”,讓黃浦江越來越“清新”。
記者29日從上海市交通委了解到,為配合黃浦江兩岸45公里公共空間貫通開放工作,黃浦江船容船貌將進行規范整治。上海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地方海事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黃浦江水域船容船貌的通告》。
《通告》要求,船舶應當按規定設置船名標識,夜間航行時船名燈箱須開啟;船舶應當按規定懸掛國旗和其他法定旗幟、設置有關標志;船舶應當保持船體外觀清潔、完好,無明顯破損、變形、銹蝕、污漬;船舶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燃油,不得排放明顯可見的黑煙。
對于載運易揚塵物料的船舶,《通告》特別要求采用艙蓋封閉、油布覆蓋、礦用防塵網等防護措施;采用艙蓋封閉的,應當保持艙蓋與貨艙開口密合;采用油布覆蓋的,應當使用單一深色的油布,并予以固定;易揚塵物料的范圍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渣土、泥漿、砂石建材、煤炭、煤渣、粉煤灰等。
本次規范措施將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對違反《通告》規定的行為,將由主管部門依法采取責令整改、行政處罰等措施。
除針對船容船貌的整治外,相關部門還對船舶排放等進行了規范,以不斷改善水域環境、保障通航安全。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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