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渣場頂與公路面基本持平,種著護坡綠化植物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半個月前,歷時5年建設的宜昌至巴東高速——“宜巴高速”正式通車,貫穿中國東、中、西部地區的滬蓉高速大動脈全線貫通。宜巴高速堪稱中國高速公路建設的經典之作。然而,高速公路主體工程雖已完工,但是,有部分施工路段的沿途村民和企業卻反映,活干完了,現場卻沒有收拾,工程堆放的廢渣影響了他們的生產、生活。
在施工期間,當地水土保持局等行政主管部門也曾因廢渣堆放問題,連續三年發文,要求施工方中鐵十一局一公司進行整改。但是,當地村民說,整改通知年年發,問題卻不見解決。
在湖北省巴東縣沿渡河鎮楚陽隧道進口,宜巴高速公路北側,紅褐色的土石塊堆出了一個至少二三十米高的廢渣坡。頂上和高速路面基本持平,現在,種著一些還沒有長出葉子的樹苗。
2009年,宜巴高速31標項目在這里全面開工。附近村民說,施工后這里開始堆放施工廢渣,而且廢渣是堆在了河道里。
附近企業——萬家河電站的一個水渠口就在這里,其負責人表示,他們是徑流發電,都靠水渠引水,渣土堆在河道影響電站取水,電站曾因此無法發電:
萬家河水電站負責人:山上來的水,我這一個攔水壩,取水就從這上那個渠道。現在那個取水壩全部被它淹走了。看得見那個棄渣不是把渠道埋掉了么。關鍵是一下雨,渣滓就流到渠道里面。一有洪水的時候,就洗刷到渠道里面,就堵塞了。每年損失60、70萬。
水電站的水渠同時也供給龍潭村等幾個村莊的用水,龍潭村村支書許志高講,渠道被堵對水量和水質有影響:
許志高:水量確實變小了。對我們人畜飲水(影響)就是衛生條件有點差。
這些是附近村民和企業的直觀感受,那么,渣土這樣堆放是否合規?是否存在隱患?對此,巴東縣防汛辦公室向主任表示,該工程渣土堆放威脅防汛安全:
向主任:最起碼你把我的河床太高,我的行洪能力就不夠了。它把上游的棄渣、覆土,每次降雨都往下帶。
向主任介紹,棄渣場下游的羅溪河河道在2012年進行了整修,清理了河道。現在,上游棄渣被水流帶下,已經又在河底淤積了起來。
巴東縣《關于2013年防汛備汛工作檢查情況的通報》中提到,宜巴高速第31合同段楚陽隧道進口棄渣場,堆積約40米高并將萬家河河道整體攔截,存在安全隱患。
巴東縣水土保持局曾在2011到2013年,連續三年因該工程段棄渣堆放問題,下達責令整改通知。但該局水保執法監察股譚股長說,作用不大:
譚股長:它當時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應該是臨河,但是不能跨越河道。按照我們水土保持這塊,它的攔擋是必須要做的。但是它真正施工的時候,沒有嚴格按照這個,有影響的。這個危害肯定是有。但是我們這基層執法,執法不到位。
記者:縣一級的相關職能部門對他們的聯合執法,檢查,效力怎么樣?
譚股長:這是,實話實說,效果一般。
既然被指出存在安全隱患,并曾連續三年被責令整改,為何施工方的相關防護措施仍未完全到位?堆放的工程棄渣場又將如何處理?對于這些問題,施工方是如何回應的?
對于施工中連續三年因棄渣場問題被令整改一事,施工方中鐵十一局一公司31標項目部陳經理解釋稱,當時施工和做防護有沖突:
陳經理:因為當時還在用的過程中,下邊有人在施工,就涉及到一個安全問題。如果當時施工過程中你要是做防護,可能和施工有沖突的地方。我們就是開工之前做了兩道擋墻。交工完了,2013年9月,渣場位置就確定了,再整體進行防護的。
而我國《水土保持法》規定,水土保持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也就是說,應該先把水保防護設施做好,再開工。巴東水保局水保執法監察股譚股長:
譚股長:嚴格的說,它要有專門的棄土場,所有的開發建設項目必須要設置專用的棄渣場。棄渣場必須要先建先攔,后倒。但是現在山區施工,先把渣滓倒這以后,它是再做再攔。
現在,宜巴高速已經通車,主體建設工程完工。附近村民和企業擔心,工程遺留的廢渣會不會就沒人管了。對此,中鐵十一局一公司31標項目部陳經理表示,工程尚未進行最終的整體驗收,他們正在對水土保持工程進行整改:
陳經理:初步驗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有一些綠化的樹,存活率低,另外,還有一些排水破損什么的。現在正是驗收還沒有出來。它正式驗收的話還可能出現一些問題,出了問題以后我們再按照正式驗收進行整改。
而項目業主方宜巴高速指揮部技術質量部賈主任也確認,必須通過水保驗收,整個工程才能通過驗收,正在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
指揮部技術質量部賈主任:他們正在整改中。他這個擋墻按照設計做了。現在是,棄渣場需要修復等方面,在整改。它的渣場高度比較高,也要把坡放緩。(記者劉飛)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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